有志始知蓬莱近
无为总觉咫尺远

华安助学怎么分期还款(京东白来自条绑微信怎么取消分期还款)

京东白来自条绑微信怎么取消分期还款

1、用户需要先打开京东App,然后找到“我的订单”,用户找到想要取消分期的那个订单,然后点击右侧的申请退款;2、系统会提示用户是否取消,并放弃这一订单的优惠,如果用户确定要取消源唯纤就点击确定然后继续操作,这山册个订单退款了之后,用户可以雹仿再重新下单,然后在下单进行支付的时候,选择绑定银行卡或是余额进行全款购买就好了,这样就不会因为分期购买而产生一系列的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知识讲解丨(一)还款须知

助学贷款可随时一次性全额结清。建议经济条件允许的学生在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全额结清贷款。这个时点前全额结清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可省去每月分期还款带来的违约风险,也为你节省自付的利息。

(一)温馨提示

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国家贴息的优惠政策,国家贴息截止日为毕业当年7月31日。

(二)办理方法

2.工作日前往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办理结清手续(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2楼);

3.工作日前往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结清手续;

毕业当年7月31日前,选择部分结清可以免付或者少付部分贷款利息。

(一)温馨提示

(二)办理方法

2.工作日前往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办理部分结清手续(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51号哈尔滨银行2楼);

3.工作日前往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部分结清手续;

毕业当年8月1日前,没有全额结清贷款的学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银行默认学生选择了分期还款模式。分期还款期限共计13年还清所有贷款,3年宽限期+10年还款期,学生应按照对应约定的还款计划分期还款,偿还利息及本金,利息按天计算按月偿还,每月20日银行从学生还款卡中自动扣除当月应还金额。分期还款期间内仍可随时办理结清贷款或部分结清贷款手续。银行从学生毕业当年8月1日开始计息,8月20日为第一次扣款日。

分期还款金额的参照计算方法:

宽限期内:每月利息=贷款额×5‰

还款期内:每月还本付息=(贷款额/还款期限(年)/12)+月利息

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现行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为4.9%。

(一)全额结清或部分结清尽量选择在国家贴息截止前办理,没有利息,只偿还借款本金即可。

(二)分期还款需按月足额还款,每月银行固定20日从还款账户中扣款,请注意还款时间及还款金额,以免出现逾期,出现征信污点。

(三)分期还款首次扣款为20天的利息(8月1日-8月20日),之后每月为整月收息)。

(四)每月20日为银行固定扣款结算日,无法办理全额结清或部分结清手续,请错时办理。

(五)助学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利率每年调整一次,分期还款过程中请关注每年1月份执行利率的变化,适时调整还款金额,以免出现逾期,利率变化不另行通知。

诚信教育 | 关于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线上办理的通知-学生工作处

为进一步服务助学贷款学生,按照不接触、少聚集原则,经学校、银行、保险公司研究确定,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通过线上进行。

具体线上办理流程及相关如下:

1.黑龙江省内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包括黑龙江省内生源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其他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确认的流程具体咨询生源地教育*。

黑龙江省内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流程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借款毕业学生应在毕业离校前签署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详细了解并知悉还款事宜,准备还款;继续攻读学位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展期。

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借款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5月31日前,登录“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签署“还款确认书”。

2.5月31日前已结清贷款的学生,可不签署“还款确认书”。

1.“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办理。

3.前往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结清,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关注“黑龙江华安学贷保险”微信公众号,提交还款预约申请,周期内等待办理结果。

1.贷款未全额结清的学生,剩余本金从毕业当年的8月1日起自动分期还款,每月21日为扣款日,还款期限及金额可参照哈尔滨银行APP中还款计划,分期还款期间也可随时结清贷款。

2.务必保证每月按时足额还款。未按时还款会产生逾期记录,欠款信息将自动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对个人信用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1.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可在毕业当年规定时间内提交展期申请,继续享受助学贷款展期政策。申请成功后原借款合同还款期限将顺延至新学制结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还可重新申请助学贷款。

2.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使用“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办理展期申请手续。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申请”流程

1.登录系统

确认将登入的系统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确认申请”,进入页面。

点击左下角“毕业确认申请”,核对好个人信息后提交,如个人信息填写不全,请完善个人信息后再提交,提交完成等待高校老师审核即可。

(2).贷款学生本人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已操作信息将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系统”中显示。如有步骤缺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予通过。

学生本人于7月31日前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至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变更成功后可继续办理续贷,合同贴息截止时间为研究生毕业当年,如合同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到期则需在到期前偿还贷款,否则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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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助学如何申请分期?

点击还款账期,申请分期。

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支付宝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1、登录支付宝账户---进入我的应用---还款---助学贷款还款(未添加助学贷款还款应用的需先添加)---点击我要还贷2、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名、借款人身份证、验证码---点击查询还贷信息3、确认还贷信息---查询还款金额---进行还贷4、进入网银付款页面还款5、还款成功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需知:1、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时注意,支付成功后资金即刻从还款人支付宝账户扣除;2、新的还款方式增加了可以用别的支付宝账号替借款学生系统中的支付宝账号还款,划款没有限额。

我的助学贷款到期了,请问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诚信教育|关于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线上办理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还款确认线上办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服务助学贷款学生,按照不接触、少聚集原则,经学校、银行、保险公司研究确定,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通过线上进行。

具体线上办理流程及相关如下:

1.黑龙江省内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包括黑龙江省内生源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其他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确认的流程具体咨询生源地教育*。

黑龙江省内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流程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借款毕业学生应在毕业离校前签署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详细了解并知悉还款事宜,准备还款;继续攻读学位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展期。

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01

签署还款协议

2.5月31日前已结清贷款的学生,可不签署“还款确认书”。

3.学生签署“还款确认书”后,也可以随时结清贷款。

02

结清贷款

2.下载哈尔滨银行APP办理结清。

3.前往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结清,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03

分期还款

1.贷款未全额结清的学生,剩余本金从毕业当年的8月1日起自动分期还款,每月21日为扣款日,还款期限及金额可参照哈尔滨银行APP中还款计划,分期还款期间也可随时结清贷款。

2.务必保证每月按时足额还款。未按时还款会产生逾期记录,欠款信息将自动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对个人信用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04

展期

1.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可在毕业当年规定时间内提交展期申请,继续享受助学贷款展期政策。申请成功后原借款合同还款期限将顺延至新学制结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还可重新申请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申请”流程

1

登录系统

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在页面右侧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登录页。

确认将登入的系统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2

毕业确认申请

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确认申请”,进入页面。

点击左下角“毕业确认申请”,核对好个人信息后提交,如个人信息填写不全,请完善个人信息后再提交,提交完成等待高校老师审核即可。

3

注意事项

1.“毕业确认申请”需于5月31日前完成。

2.贷款学生本人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已操作信息将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系统”中显示。如有步骤缺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予通过。

4

展期办理

学生本人于7月31日前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至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变更成功后可继续办理续贷,合同贴息截止时间为研究生毕业当年,如合同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到期则需在到期前偿还贷款,否则影响个人征信。

文字来源|黄新悦

本期编辑|张夏敏

责    编|张楠楠

监    制|全金峰 

五原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 义务教育 - 五原县人民**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3〕16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保障,确保全县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都能顺利接受和完成高等教育,巩固全县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应贷尽贷”,做好“精准助贷”。

可以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办理,续贷的学生原则上要在上年度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续贷。

(一)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五原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五原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不超过贷款额度的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可适当高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高出的部分用于学生的短期生活费。

(四)贷款程序: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具体步骤(共五步):

第一、二步贷款学生自主提前完成,第三、四步在现场完成,第五步由高校负责老师完成。

第二步:在线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贷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注意:首次贷款的高中未预申请学生,需同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字承诺。)

第三步:提供贷款材料。

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针对未预申请学生);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第四步:工作人员扫描资料,签订电子合同,然后打印《贷款受理证明》,由学生交到大学资助中心。

第五步:录入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学校,请高校经办教师在10月1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2.邮储银行助学贷款办理具体步骤(共五步):

第一步:识别华安助学二维码,或在微信里搜索华安助学小程序,点击立即体验,点击贷款申请☞去登录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毕点击☞贷款申请。

第二步:输入个人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信息填写、点击下一步,填写联系人信息(父母监护人信息与紧急联系人信息不能为同一人。),接下来根据录取通知书填写学校信息和银行卡信息。(京原南门对面邮储银行营业厅办理邮政银行卡),上传资料(上传户口本首页,户口本个人页,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下载打印,签字后上传)

第三步:点击文本,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点击同意签署。

第四步:进入人脸识别环节,按系统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

第五步:录入电子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学校,请高校经办教师在10月3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续贷:邮储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分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就读和内蒙古自治区外就读两种场景,需按照高校所在地做相应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内高校就读学生:系统每年会在5-6月份自动生成本年度续贷,贷款学生只需在开学时携带《贷款受理证明[2023年度]》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老师线上回执审核即可。《贷款受理证明[2023年度]》下载路径:华安助学小程序-个人中心-合同资料,将电子版《贷款受理证明》发送至绑定的邮箱,即可下载并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外高校就读学生:需携带本年度《高校回执》单,开学时带至学校资助中心或学生处,核实《高校回执》上最新信息,无误后盖章并拍照上传至小程序等待审核即可。《高校回执》下载路径:华安助学小程序首页-回执确认,将“高校回执”模板发送至绑定的邮箱,即可下载并打印。《高校回执》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请同学们注意开学后及时上传回执。

注:往年有过放款记录,并且还没有毕业的同学才会生成续贷,如果上年度申请贷款但没有放款成功,今年需要重新申请。由于休学、服兵役或其他原因需要取消本年度续贷的,可联系华安助学客服取消。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六)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

贷款时间:2023年7月24日正常工作日开始办理。

还款时间: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1月1日到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经济条件允许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一次性结清或分期结清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每月15日前申请的(除11月外)利息算至当月20日,15日后申请的利息算至下个月20日。特别说明:今年免除了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还可延期偿还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办理流程详见《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可微信搜索“五原教育”公众号查阅)。

还款方式:(1)通过“云闪付”APP还款;(2)“支付宝”APP还款;(3)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刷卡还款。

1.助学贷款办理期间,加强贷款地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助学贷款、学生资助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防止拥挤。

2.所有涉及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和办贷学生(家长)进入办贷大厅前,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正在感染新冠病毒或体温异常人员(体温≥37.3°),请使用远程办理程序贷款或身体康复后再到现场办理。

3.所有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办完手续后,要迅速离开现场,不得在办贷大厅内外逗留。

1.高中预申请:高三学年应届毕业生中的脱贫人口(享受政策学生)、动态监测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及县外就读少数困难学生等,在前期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为高中预申请学生。贷款学生是否预申请情况在申请表右上方显示。

2.《受理证明》上交时限;学生现场贷款后,请务必将《受理证明》及时交就读学校资助老师,否则贷款不成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国开行贷款有专用贷款支付宝账户,需要实名认证。首贷学生贷款后适时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含从未实名认证过的续贷学生),该账户是你余额提现和今后还本付息的唯一账户。

4.信息维护及毕业确认:每位贷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续贷学生每年贷款前必须登录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可以到现场办理,也可以申请远程受理。高校毕业时学生需登录系统进行毕业确认。

5.特殊情况处理:学生贷款后由于各种原因退学的要及时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谢绝(贷款已成功的要及时偿还贷款);第一年贷款成功后退学的要及时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并结清贷款”,第二年重新考入新高校需要贷款的按首次贷款处理;贷款期间休学、参军、毕业后升学的学生要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或还款计划变更”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关于贷款合同签字:首次贷款的贷款合同不允许代签,必须学生本人及共同贷款人共同到现场签字确认。续贷决不允许第三人代办,必须学生本人或共同贷款人其中一人到现场办理,或者申请远程受理。

7.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首次贷款时,要求未预申请学生本人据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诚信承诺签字,无需到相关部门盖章认定,但所填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8.五原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具体贷款及还款业务指导,联系电话:0478-5251844。贷款学生也可以在上班时间通过移动电话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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