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债券转换规则,转股可以撤单。()A.正确B.错误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B
可转债怎样转换成股票?有哪些方式?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 一、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1手,即1000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假定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1000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1000元转债(P)进行转股。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1000元的丝绸转债,增加S数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C数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现金。 二、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为1000元的可转债,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以丝绸转债为例,该可转债设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在可转债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该可转债最后一年利率为1.80%,假设其到期强制转股价格为4.08元,如某投资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丝绸转债1000元,则该投资者所持有的1000元转债将被全部进行强制转股。其转股所得股数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转股后的剩余零债则予以返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息计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如何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可交换债券转股业务规则简介及会计处理
一、可交换债的概念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的股东依法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二、可交换债换股业务的结算规则(以上交所可交换债为例)
中国结算公司对可交换债的换股业务实行分级结算原则,对结算参与人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换股期间,中国结算公司根据上交所传送的有效换股申报数据,按照换股申报时间顺序,于每日日终以逐笔全额的方式进行可交换债券标的股票和换股资金的清算。若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际可用余额、担保及信托专户标的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用余额及受托管理人、申报方结算参与人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的换股资金,任意一项不足的,该笔交收失败(不办理部分交收)。债券持有人的结算参与人(托管行或者托管券商)应确保非担保交收账户的资金足额(支付换股业务相应税费),避免换股交收失败。
三、可交换债实际业务举例及会计处理
某基金持有15国资EB(代码132005)101280张,该基金于2020年12月3日将全部可交换债进行了债券换股业务,该基金持有15国资EB成本为11,163,973.66元,应收利息余额为136,231.31元(税后),公允价值变动金额522,725.54元。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可交换债的标的股票为中国太保(股票代码601601),该可交换债的换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本次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换股当日有效)。根据债券托管人最新一期公告,该可交换债的换股价格为33.90元,中国太保在2020年12月3日收盘价为38.98元。
基于以上信息,根据债券托管人发布的换股计算公式该基金可以交换的中国太保数量为=101280*100/33.90=298,761.06195股,股数取整为298,761;碎股获得现金0.06195*33.90=2.1元。换入中国太保的成本为298,761*38.98=11,645,703.78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相关规定,该换股业务产生交易费用898.35元,日间交易期间该基金需要向托管人非担保账户划付896.25元以确保该交易的成交。该业务的会计分录: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汇总
01
因股份变动调整转股价格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案例一:QFQC(603982)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转股价格
案例二:HLGG(002541)
——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02
案例三:YSKJ(300725)
——因触及向下修正条款调整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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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则如下:
交易时间:可转债交易时间与股票交易时间相同,都是在交易日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半到下午3点之间可以进行买卖。
停牌机制:当可转债的跌涨幅达到20%时,就会临时停牌30分钟,如果临时停牌时间达到或者超过了14:57,那么将于14:57复牌。
交易制度:可转债当天卖出可以当天卖出,实行的是T+0交易制度,当天没有交易次数限制。
交易单位:可转债最低1手等于10张,上市默认一张等于100元。
交易价格:买卖可转债有最低1手的数量要求,但是买卖金额没有限制。
交收制度:可转债实行的是T+1交收制度,也就是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不能转出,需要第二天才能转出。
需要注意的是,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则可能因不同的市场、不同的债券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可转换债券交易时,最好详细了解相关的规则和政策。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的规定是什么?-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第一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控股股东想不想收回股票,如果想收回,那么在换股期到期前都是利空,因为会故意压价,以便到换股期后债权持有人不愿意换股。如果不想收回,那么到期前都是利好,因为控股股东一般都会出利好促使股票上涨,这样到期后债权持有人宁愿换成股票抛股。所以到期后是利空,会有许多股票抛盘。但基本是控股股东都不愿意换股,所以一个公司一旦发行可交换债,几乎都属于利空。
主要特征有: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一直以来,大家对于公司的债券都是比较感兴趣的,因为公司的债券相比较普通的理财产品来说比较稳健,而且收益也是非常可观的,公司债券的种类当中是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存在着换股价,并且具有一些不同于其他债券的独特特点。
可转债转股价定价规则 - 财梯网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一般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但是如果公司出现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也会发生改变。以上就是可转债转股价定价规则相关内容。
1、债务性:与别的债券一样,可变换债券也是有要求的贷款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拥有债券期满,扣除本金和利息;
2、股权:可转债在转为股票前是纯债券,但转为股票后,原债券持有人由债权人变更为公司股东,可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是可转换债券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可转换的不同于普通债券,这意味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债券股票。可转债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以依据发行时约定的价格把债券转化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假如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的话,就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到期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债卖出的钱不可以当日取现,可转债尽管实施的T+0交易,但是不代表当日卖出的钱当天可以取现,可转债交易推行T+1交割,意思是说可转债卖出的钱当日可以到账,可是当日不可以取现,要下一个交易日才可以取现。
可转债之所以会出现溢价,是因为市场觉得可转债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将来拥有一定的获利空间。投资价值越高的可转债,出现的溢价也就会越高。影响可转债价格的主要是将来的正股价格,假如市场认为觉得可转债相对的正股价格在将来有比较明显的上涨,根据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就会有比较高的预期收益,那么也就会比较愿意出较高的价格来买进可转债,从而造成可转债出现溢价。所以,市场预期的未来正股价格越高,越具有确定性,那么相对的溢价也就会越高。需要注意的是,溢价过高的可转债,风险也是比较大的,存在被资金炒作的情况。假如将来正股价格走势没有符合预期,那么在转股权利失效之前就会出现明显的下跌。本文主要写的是可转债转股价定价规则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可转债是如何转股的?
按目前的有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若拟在到期前转股,可以在交易时间按报盘的方式提交转股申请,但转股申请一经提交不能撤单;并且申请转股的面值必须是1000(即1手)的整数倍。如果投资者申请转换股份的数量大于实际可以转换的数量,交易所将按其最大的可转换数量进行转换。
转换后产生的股份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就目前市场而言,无论转股价高于还是低于市价,转股都会有损失,其收益小于在市场直接抛售转债的收益。因为如果转股后收益大于直接抛出的收益,就会有机构在转债和转股间进行套利,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来看,都是直接卖出划算些。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