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整,对于股民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空。
一般来说,破产重整说明上市公司破产之后,依司法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偿还职工薪水、公司负债等,清算结束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所以破产重整一般是利空。上市公司宣布破产重整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1、直接进行破产清算,清算之后公司撤出交易市场;
2、转到三板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在老三板市场,之后持续3年盈利,可申请重新回到主板交易。
但无论哪一种处理方法,对投资者而言都是利空。以上就是股票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相关内容。
公司重组有哪些好处??
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企业重组主要包括产权重组、债务重组、资本重组、资产重组、组织机构重组等,并且,由企业重组必然会引起相应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重组。企业重组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对现有企业存量资产的重组,可优化企业各种资源要素的结构,加速企业的创新,使企业摆脱**机关的控制和干预,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潜力,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保持企业的持久发展。为企业获取更多更大的效益和更广更远的发展机会。2,企业重组本身可能性就意味着巨大而直接的经济效益,可以改变原有企业的产权单一化、抽象化的弊端。通过产权多元化和具体化来落实企业的产权,这样可以使多个投资者来共同参与并观注企业的生存,使企业能在新的领导机制下更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和发展。从各国实践看,这个崭新的行业的本身就体现着全新的商业机会。3,重组对中国的企业有更特殊的意义: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讲,过去曾进过多年的政企分开,但政企始终分不开,其原因一是长期没有抓住产权这个关键因素,二是没有找到解决企业产权问题的途径。企业重组可为此提供有效的手段。实现出资者和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分离,从而促使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使企业摆脱对于行机关的依赖,成为独立自主的市的竞争主体。
预重整会失败吗(预重整能过变重整成功率高么) - 育道理财
预重整和重整的区别:申请预重整未必比申请重整所需时间短。申请预重整,对法院审查受理期限没有明确规定,要进行听证调查等。申请破产重整的期限不一定短,法律有明确规定,最高37日。在申请预重整/正式重整之前,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没有规定要组织债权人委员会,但由于一般情况下是法律规定的。破产法重整的期限为6+3个月是不够的,所以一般情况下,申请前基本可以完成,一些当地的法院也有这样的要求。
预重整归属于法院外程序流程,是新崛起的一种新式的“将法院外资产重组与法院内重整相连接”的困境公司解救体制。预重整主要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在司法机关的干预下,精确鉴别困境公司的重整使用价值,可以减少重整规章制度成本费,完成对有使用价值困境公司的尽快解救,并维护借款人、债务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多元化权益。以上就是预重整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
预重整期内,借款人、债务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临时性管理员或是具备有关基础知识和资格的中介公司机构的帮助下,进行公平、自行的商务交涉,依据有关标准达到资产重组协议书或是参考重整方案议案的制作和决议标准达到预重整协议书。协议书假如与借款人在重整期内制造的重整方案议案的内容一致,将被法律认可:相关债务人在预重整期内对以上合同的允许视作对重整方案议案决议的允许,除非是以上合同的内容、基础标准在借款人重整期内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而且对相关债务人造成不好影响或是与相关债务人的重特大利益相关。
在法律的规定中,预重整制度是破产重整程序启动之前,债权人、债务人、战略投资者在向法院提起破产重整申请时一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在提交之后,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的承诺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进行重整的计划。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债务人、战略投资者通过协商谈判,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对其仍有约束力。
一、正面回答
预重整转为重整一般定为三个月,如公司或管理人的需要可申请延长一个月。重整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
预重整是指属于法庭外程序,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的将法庭外重组与法庭内重整相衔接的困境企业拯救机制。预重整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在司法的有限介入下,准确识别困境企业的重整价值,可以降低重整制度成本,实现对有价值困境企业的尽早拯救,并维护债务人、债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多元利益。重整是指,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申请预重整未必比申请重整所需时间短。申请预重整,对法院审查受理期限没有明确规定,要进行听证调查等。申请破产重整的期限不一定短,法律有明确规定,最高37日。如债务关系简单明了,可直接申请重整。在申请预重整,正式重整之前,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没有规定要组织债权人委员会,但由于一般情况下是法律规定的。破产法重整的期限为6+3个月是不够的,所以一般情况下,申请前基本可以完成,一些当地的法院也有这样的要求。只要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确定共益债务可被视为共同债务,法院也承认。
破产重组,就是破产法规定的“破产重整”,日本学者比较务实,给他们起了一个好听的名称,叫做“公司的更生”。大概意思就是公司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这种“放水养鱼”的重整,一方面是让公司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呢,是提高债权人偿还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从理论上讲,破产重整包含了个人破产重整和企业破产重整两个内容。实践中,虽然深圳等地已经开始了个人破产的制度探索,但我国个人破产重整制度目前还没有落地实施。这里所谈的破产重整主要围绕企业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涉及到企业的生与死,涉及到债权认定、债务增加、审计或资产评估规范、管理人规制、职工权益保护、企业信息披露等等方方面面的实体或程序的复杂问题。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和推进破产重整都有着较为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求。这几个知识点,需要了解一下。
1、申请的人和时间。
破产重整申请必须由债务人、出资人提出,提出的时间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其他人想提出,也没有权利。
既然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为了盘活企业的经营能力,那么,破产重整的实体要件,就是债务人重整必须具有可行性和企业存在挽救的可能性。从程序上讲,人民法院对于重整申请进行批准后,破产重整程序启动,需要依法公告。破产重整程序获法院批准之后,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行使自己的债权。
启动重整程序,只是重整开始的第一步。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推进才是关键的关键,这决定了企业重整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同时,法律对于计划书制定的日期有严格的要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需在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延长3个月。
过期不提交的结果只有一个:终止重整程序,宣告企业破产。
破产重组,不是仅仅提交了重整计划书就可以完事了。重整计划书还需要经过各种会议讨论、经过严格程序审批才能被通过。当然了,重整计划书也有可能不被通过。如果通过,按照计划书确定的推进重整。如果没有通过,结果也只有一个:终止重整,宣告破产。
破产重整必须按照计划书的内容严格推进。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经债务人申请,终止充重整,宣告破产。
简而言之,就是将传统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的谈判、制作和表决前移至程序启动之前,在庭外进行。实际的操作流程就是先受理破产重整的申请,经审查所提交的材料符合形式要求的,则立案庭以“破申”“破预登”“引调”“立调”等方式进行登记,经债务人同意后决定预重整。
这种制度,实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在债务企业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之前,经过法院的指引,在法庭以外,就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谈判,达成重整计划草案,来拯救债务危机企业和债权人权利的勇敢创造。
老百姓眼中的破产,好像什么债务不用承担。但不论企业还是个人,破产都是一种能力和灵魂的洗礼。重整虽然给了那些即将破产的企业和人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但能否彻底翻身,能否还清所有欠款,能否重新立足市场,都需要靠实力和诚信说话。否则,法律也不会答应。
有正当理由的,经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延长一个月。预重整期间不计入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期限。
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意味着资金开始重新洗牌合并,融资合并重整成功上市意味着利好,不能成功意味着退市和欠债是利空。
1、例如,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合并重组成中国中车,像这种就是利好;乐视网如果进入重整,那就不一定能再入市,因为面临资不抵债的情况;所以重整的关键在于,公司自身的实力,如果实力强没关系,实力不济,可能要退出市场。
2、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3、在一个拥有健全市场机制、完备法律体系、良好社会保障环境的社会经济中,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可以壮大自身实力,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1)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企业购并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
(2)有利于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
(3)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购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
(4)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优势淘汰劣势产品,加强支柱产业形成,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
(5)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使国有资本的行业分布更为合理。
上市公司申请重整时间多久?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具体受理时间根据当地法院安排。如果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对于重整,如果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但是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批准,如果法院批准了,此时重整计划是可以执行的。即这里还有法院批准这样一个补救措施,称之为司法重组。
“借壳上市”里的“公司重组”是什么意思?请通俗说明。
直白地说,借壳上市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ST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优势是能在证券市场上大规模筹集资金,以此促进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已成为一种“稀有资源”,所谓“壳”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机制转换不彻底,不善于经营管理,其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丧失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这个“壳”资源,就必须对其进行资产重组,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资源的两种资产重组形式。而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 借壳上市是指一家私人公司(PrivateCompany)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市值较低的已上市公司(壳,Shell),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改名。
上市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意味着什么?
上市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意味着该公司无法偿还其债务,并且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财务重组和重组计划,以重新组织其业务和债务,以解决其财务困境。
这通常包括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资产出售、业务调整或其他资源重新分配。
破产重组旨在使公司能够继续运营并恢复盈利能力,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债务负担。然而,在破产重整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些股东和债权人可能会遭受损失。
上市公司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清算后公司退出交易市场后;另一种是转移至三板市场进行交易,如果在老三板市场,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申请到主板交易。破产重整表示上纤友旁市公司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毁橡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所以无论哪一种处理方式,对投资者来说都是利空消息,因此,遇到上市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股票要及时远离。此外,投资者要注意区分“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破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使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重组的处理方式有:兼并、收购、借壳,股权分拆,控制权变更等。因此,能重组成功就是一个大利好消息。拓展资料:从短期来看,破产重整会导致散户的利益受损,属于利空。从长期来看,破产重整可能会为公司注入新的告则活力,散户可能会获利是利好。从总体上看,破产重整是为了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算是对股票利好的。一方面是让公司获得重新经营的能力,另外一方面是提高债权人偿还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上市公司预重整意味着什么__破产重整上市是什么意思?-股识吧
回复足球开户:《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针对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定价的特别规定。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详细]
回复陈松年:不会重整。公司正式被重整必须经过预重整的过程,如果在预重整的过程中退出了,则后续的重整过程便不会再进行下去,因此退出预重整并不会重整。公司预重整意味着公司资金重新洗牌。预重整和重整的区别:在于时间不同,申请预...[详细]
回复妖仙记:预重整主要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在司法机关的干预下,精确鉴别困境公司的重整使用价值,可以减少重整规章制度成本费,完成对有使用价值困境公司的尽快解救,并维护借款人、债务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多元化权益。一、预重整和重整的。
回复客氏:一个公司发展得较差甚至亏损就会重组,实力更强的公司通过向这家公司置入优质资产,并置换不良资产,或通过注入资本来改进公司的资产结构,使公司能够具有更强大的竞争力。重组成功的话,就意味着公司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回复黄茂如:利空。从短期来看,破产重整会导致散户的利益受损,属于利空。从长期来看,破产重整可能会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散户可能会获利是利好。从总体上看,破产重整是为了资产得以激活,并以此重新获得经营的能力,算是对股票利好的。一。
回复彦甫: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对该股票是利好,伴随新的优质资产重组以及结构重组成功后是股价会上涨,且首个交易日是没有限制涨跌幅上限的,但是如果重组失败则股价下跌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是即使股票并购重组成功也只是说连涨的可能性会。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受理研究
据统计,2022年共有21家上市公司自行申请或者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被法院受理的仅有10家。按照重整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为*ST星星(300256)、*ST海核(002366)、*ST方科(600601)、*ST安控(300370)、*ST尤夫(002427)、*ST天马(002122)、*ST雪莱(002076)、*ST博天(603603)、*ST中安(600654)和*ST瑞德(600666)。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
被申请重整
预重整受理
重整受理
重整计划批准
执行完毕
破产管理人
*ST星星
2021年8月
2022年5月
2022年8月
2022年9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ST海核
2021年10月
2022年8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上市公司清算组
*ST方科
2022年6月
2022年9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ST安控
2021年5月
2022年10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上市公司清算组
*ST尤夫
2021年6月
2022年10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等
*ST天马
2022年4月
2022年10月
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ST雪莱
2022年6月
2022年10月
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等
*ST博天
2022年4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ST中安
2021年12月
2022年7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
上市公司清算组
*ST瑞德
2022年9月
2022年11月
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
上市公司清算组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2022年法院受理重整的10家上市公司均在受理后当年完成破产重整程序,实现破产重整。从时间来看在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后,均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召开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按照重整计划实施重整等一系列重整程序,并在当年经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目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所需的时间大为缩短,这主要得益于预重整的推广,有7家上市公司经过预重整程序。所谓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上市公司先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另一方面,实务中所有上市公司在法院受理前都基本已经确认重整计划方案,受理后续更多只是具体实施环节。因此,从上述案例看,法院裁定一旦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意味着上市公司有极大可能实施完毕破产重整。所以,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成为所有上市公司能否重整成功最为关键的一步。
(一)破产重整申请的提出
如何才能使得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我国《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虽然就破产重整作出专章规定,但未具体涉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由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出资额占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提出,实务中多为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债权人提出申请。根据《破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需要提交的基础材料包括: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包括: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主体材料、上市公司主体材料、有效债权证明材料、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权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证明材料。
上市公司申请自身破产重整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包括:重整申请书、上市公司主体材料、股东大会同意其重整的股东大会决议、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审计报告、财务报告或其他定期披露的报告、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债权债权明细、对外担保情况、欠缴税款及工资社保支付情况、诉讼仲裁情况、职工及安置情况、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破产重整受理的审查
由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影响面广,对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人力物力投入较多,远比一般企业的破产重整难度更高,也有更多的要求。因此,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处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29日出台《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在原有《破产法》对破产重整规定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提出了更多要求和指引。对于破产受理而言,《纪要》规定了法院逐级层报的审理流程,并要求申请人需要取得地方**和监管部门的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1、从审理流程来看,根据《纪要》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一般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并需要逐级进行报送。中级法院在收到破产重整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如果认为上市公司具备重整条件的,则向高级人民法院报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可的,再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报送。如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同意,则由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
2、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与**特别是监管部门进行及时沟通,获得其认可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材料:
(1)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
(2)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
(3)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4)上市公司住所地人民**出具的维稳预案等;
(5)上市公司自行申请破产重整的,还应当提交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
其中,第(1)、(5)项涉及上市公司自身,需要提供重整可行性报告以及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第(2)、(4)项涉及到地方**。上市公司需要与当地**部门沟通,取得当地**的审查认可,并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省级人民**审查同意后,向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商请支持上市公司实施司法重整的函和申请材料。事实上,地方**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组以摆脱困境都是较为支持的,所以取得上述材料的难度并不大。
而第(3)项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指的是中国证监会在收到地方**的申请后对重组进行审查后是否出具无异议函,俗称“路条”。如果中国证监会审查通过,则向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出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结合上述出函意见最终确定是否同意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如果未通过,则不予出函。上市公司如果无法取得无异议函,破产重整是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比如*ST腾邦发布公告,深圳中院因*ST腾邦未取得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不予受理其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ST腾邦为此上诉至广东高院,被裁定驳回,从而导致*ST腾邦最终不得不退市。
(三)无异议函出具的条件
今年以来,我们看到监管部门已经先后对ST豆神、金科股份等上市公司下发监管函,要求详细说明相关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存在的具体障碍情形。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证监会出具无异议函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应当说每个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方案都有自身的特殊性,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比如资产注入、资产剥离、引入新股东、股权让渡、股权定价等重大安排。在破产受理阶段,未必能够面面俱到。但是通过总结一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过程来看,证监会是否受理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解决,以及是否存在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以及重整后上市公司能否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上。
首先,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上市公司,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以*ST天宝为例,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出的关注函中提到:“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彻底解决解决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的预计时间,明确说明上述未解决问题是否会对法院受理你公司破产重整构成重大实质性障碍,并做出充分、明确的风险提示。”*ST天宝在回复中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条的规定,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需要提交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未解决将无法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意见,这构成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的重大实质性障碍。”与*ST天宝类似,*ST成城、*ST腾邦等均存在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的问题,导致无法满足法院受理重整案件要求,这也是多数上市公司未能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重整失败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否存在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破产重组一般都会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用于偿债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的安排。重整方案不能因转增股本导致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大幅摊薄、间接侵害中小股民利益。今年以来,横亘在上市公司破产重组中的重要难题是上市公司可转债的解决。可转债的投资属性本质上是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享有的一笔债权,但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转股权利。事实上,可转债违约的情况此前并未出现过,一是因为发行可转债的正股本身财务相对干净,偿债能力大多较强;二是因为可转债的特殊条款提供了额外保护,绝大多数可转债有机会触发强制赎回并通过转股退出。而近期*ST蓝盾、*ST搜特相继公告退市,掀起可转债退市的警报。以*ST搜特为例,2023年5月22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已触及交易类退市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将被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5月23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搜特转债暂停转股。*ST搜特后续能到偿付尚不可知,但退市后该可转债的价值大打折扣。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这就意味着,未选择转股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可转债在破产受理时到期,持有人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可能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从法律层面来说,本身并无问题。但参与可转债投资的很多是中小投资者,秉持的是“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投资理念参与可转债投资。如果转股无法达到预期,又无法实现兑付,显然会损害到这些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不利于社会稳定。从目前实务来看,一些正在实施破产重组上市公司,都在积极提出可转债的解决方案,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获得破产重整受理,尚待观察。
第三,重整后上市公司能否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经营方案关系上市公司的未来,在重整程序中至为重要。《纪要》强调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中的经营方案应当尽量细化,需包括债务人的经营管理方案、融资方案、资产与业务重组方案等上市公司重整具体措施的内容。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而言,落实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极为关键,投资人能否实现产业协同,是否能解决上市公司债务问题,对上市公司后续是否有明确的经营方案,是否有能力帮助上市公司接收无效低效资产,提供融资授信支持,优质资产注入等等为证监会审查所重点关注。要知道上市公司破产重组不仅仅为了暂时解决债务危机,还要在司法程序完成后真正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要防止为了“重整”而“重整”的“保壳式重整”,这并不能真正起到改善上市公司质量的目的。
目前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这也符合监管部门要求AMC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参与问题上市公司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的指导方向。地方AMC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主要有几种方式,一是与产业投资人携手,作为重整投资人,直接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二是以共益债方式,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纾困,帮助上市公司解决重整过程中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难题。三是通过收购破产债权,参与后续债转股投资等。在此过程中,地方AMC也可以财务顾问角色,通过财务重组、资产重组、管理重组等手段,为债务人提供一系列综合服务,提升企业资产的长期价值。不论地方AMC采取何种模式,首先都需要做好充分研究,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避免重整不成,自身反受牵连。笔者认为地方AMC参与破产重整,至少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对重整标的的经营情况要充分了解,地方AMC参与破产重整的前提是要清晰深刻地认识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在目前退市常态化,优质企业谋求自身上市的背景下,ST股票的“壳价值”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因此参与重整的标的上市公司首先自身的主营业务应当具有发展潜力,相关的重整方案要能围绕上市公司原有的主营业务提升做文章,通过剥离低效资产、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管理水平、降低成本费用、注入新的资产或业务等,真正能做到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是要深入研究政策及市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以及大量与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资本市场的各项监管规定。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重点规范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重整方的重整,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信息披露提出明确要求,要确保重整全流程透明。因此,地方AMC需要提升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深度,做足功课,要研判破产重整的业务实施路径、实施时间、存在的障碍,过程中的合规风控管理等等。
三是要与产业投资人形成紧密合作。由于地方AMC是金融机构,实体生产经营领域并不擅长,无法在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方面提供更多支持。而产业投资人可以为上市公司引入行业资源,带来后续持续性经营的方案,真正恢复上市公司造血能力。所以地方AMC做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需要积极主动对接强实力的产业投资人。在此过程中,地方AMC要积极利用自身金融优势,运用多种业务模式和专业化手段,为上市公司提供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金融手段解决上市公司债务化解和融资难题。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地做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业务。
作者|孙舒源 编辑|瑞京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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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舒源,法学硕士,瑞京资产法务合规总监。作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熟悉不良资产市场和资本市场,在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并购重组等业务方面有深入研究和操作实践。
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收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是经江西省人民**批准设立,由银泰集团、江西赣州发展投资集团联合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江西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上市公司预重整会带星吗
上市公司预重整不会带星。预重整不会带星,法院不受理正式重整不会退市。法院受理正式重整才会带星。预重整是企业先行与债权人、投资人进行协商,拟定了重组方案后,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重整。预重整仅有指定临时管理人等有限的司法介入。预重整实践中一般会有时间限制,且会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义务,程序有一定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