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资虚拟盘判几年?
5年。
一般按照非法经营罪来定性。情节特别严重判5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做股票配资亏了怎么办呢?
亏了,就找原因,配资去炒股票无形中就是在放大你的风险,看似收益很高,但是只考虑利润而不考虑成本却是做配资的人最想看到的,这样你才会越投越多,越追越大,最后越赔越多,都是在给别人打工而已。
看清目前的形势,不要想着不服输,股市这种大深坑摸到鱼的只是个别人,还有万万人在里面上不来,你现在应该看清楚,上来了就别在下去了。
向个人借钱借账户炒股算不算配资?已有法院按照新证券法作出判决!
每当A股市场行情火热,场外配资也会有明显的抬头迹象。向配资公司借钱炒股,多数投资者已经能够分辨这种行为的不合法性。中国证监会也在近期集中曝光了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名单,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但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模式,即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资金使用协议》,约定借用资金规模、保证金、利息、平仓线等条款,并伴随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这种类型的民间“炒股合作”,究竟算是民间借贷,还是场外配资呢?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日公开了2则判决文书,小编发现,该法院已经根据新证券法的条款对涉案合同的效力及双方民事责任重新作出了判决。
先划重点告诉大家结果:第一,上述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资金使用协议被认定为用资方借用配资方证券账户进行场外证券融资交易的合同;第二,双方签署的资金使用合同效力被认定为无效。
相似的借钱炒股合作模式
两则案例有一些共性,小编梳理发现,二者有着相似的“借钱炒股合作”模式,也有相似的“穿仓后被追债”结*。
案件一中三人的“合作”是这样开展的:
2018年6月8日,双方当事人按照以前的《资金使用协议》模式达成口头协议,由顾某、朱某提供证券账户及资金800万元,宋某提供200万元保证金,上述总计1000万元资金汇入朱某的银河证券22×××93账户,交由宋某投资股票。双方约定宋某按本金800万元,年利率11%,按月向顾某、朱某支付资金使用费。
案件二中两人的“合作”与案件一大同小异:
2018年3月5日,双方当事人签署借款协议。马某有借款炒股需求,孟某有资金,经双方协商,马某向孟某支付250万元的保证金,孟某向马某提供借款1000万元,借款和保证金资金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孟某将个人国元证券026×××85的证券账号提供给马某,借款利息每月为借款金额的1%,即每月支付利息10万元。双方还约定了警戒线、平仓线等条款。
双方走到诉诸法庭的地步,可想而知加杠杆借钱炒股的结*并不愉快。
案例一中宋某主动平仓,仍有150余万元没有还上,还写了一份还款承诺书。案例二中,由于孟某的证券账户内资产长期处于平仓线以下,孟某对该账户进行强制平仓,并对账户密码进行了修改。
两个案件均因借款者没有还上借款,被出资方告上法庭。但是借款者均以对方开展的是非法的场外配资提出反诉,提出反诉的过程恰逢证券法修订,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明确:合同无效!
当事双方诉诸法庭,无非是借款方想少还一点钱,出资方想多要一点钱,这背后最大的争议焦点便是案涉协议的效力问题。
案件一中,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基于国家法律政策的调整及诉讼裁判尺度的变化,对本案合同效力及双方民事责任作出新的评判。
对于《资金使用协议》合同效力,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对一审法院认定的双方口头达成的《资金使用协议》内容,双方均无实质异议,合同内容能够确认。根据合同内容及在案证据,该合同是用资人宋某使用配资方朱某证券账户进行场外证券融资交易的合同,属于证券市场外的融资融券行为。
根据2020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融资融券应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方可实施,而且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业务。
同时,本院注意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本案双方约定的场外融资交易,不仅未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证券公司方可经营的业务事项,而且违规出借及借用证券账户,违反了上述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基于上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的《资金使用协议》无效。
出借方利息损失主张不予支持
合同被判无效,借的钱就可以不还了吗?答案并非如此。
法院对于无效合同下的民事责任是这样认定的:
案例一中案涉《资金使用协议》无效,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宋某所实际借取的800万元款项应当返还给顾某和朱某,因此前已先后实际返还260万元、3798628.86元,尚应返还1601371.14元;顾某和朱某所取得的“资金使用费”174685元亦应当返还给宋某;两相相抵,宋某尚应返还朱某1426686.14元。
案件二的案涉《借款协议》同样被认定为用资方借用配资方证券账户进行场外证券融资交易的合同,相关场外融资交易不仅未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证券公司方可经营的业务事项,而且违规出借及借用证券账户,违反了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
此外,孟某在诉讼中主张,马某应承担配资利息损失。法院对此表示,该项主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为有力地惩罚违法行为,遏制场外配资违法交易,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本院对孟某的利息损失主张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马某应返还给孟某2624230.73元;驳回孟某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旭表示,新证券法强化了证券交易实名制要求,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从而将禁止范围从法人扩大到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对场外配资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曹旭还提醒,《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将场外配资业务定性为“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场外配资合同从法律上全部定性为无效合同,按照无效合同进行相关后果的处置。
所以,无论是向个人配资还是向平台配资,投资者都要承担自己因使用配资而导致的损失。配资方也绕不开法律的约束。投资千万条,风险第一条,配资风险大,不碰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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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金融诈骗罪怎么判?-法律知识|律图
一、股票配资金融诈骗罪怎么判?
票据诈骗罪一般要按下列规则予以判刑:
1、构成票据诈骗罪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票据诈骗的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票据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5—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己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广义的金融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狭义的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具有有价性、物权性、无因性、要式性等特点。
有价性即金融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钱为目的;物权性即占有票据就享有物权,持票人可以依法向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权;无因性即持票人出示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要式性指票据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由于金融票据具有上述特点,使用金融票据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加速资金周转,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规范商业信用,还可以减少现金使用,节省流通费用。因此发展金融票据业务已成为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金融票据的上述特点也使违法犯罪分子出于贪利目的而想方设法利用票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日益突出。这类犯罪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股票配资金融诈骗罪怎么判需要综合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如果是行为人实施金融诈骗行为的,那么此时会根据其所实施的具体行为不同认定为不同的罪名。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股票配资被抓了从流基夫毛围判几年
看是否违法。其实股票配资所签署的合同,属于一种民间借贷。而作为民间借贷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且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有人利用配资实则诈骗,此时以诈骗罪定刑。一、股票配资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股票配资的客户最关心的就是费用问题,无论是谁都希望能用最少的本来换取更大的收益。而对于配资公司来说,唯一收取的部分是管理费,管理费包括资金的本(也就是利息)大约在3%左右和公司的运营费用(比如,宣传费用、办公费用、人力本等)。但是,对于做股票配资的客户来说,除了付给配资公司每月或者每天的管理费外,在每次交易中还有交易佣金,这部分佣金是证券公司收取,和配资公司无关。市场上有一部分客户在选择配资公司时,确认准管理费低的配资公司好,但是这个里面有部分灰色的费用,这类管理费低的公司在交易佣金上会比其他正常的公司高,其中还带有隐性收费。所以,客户在市场上选择配资公司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考察,宁可选择收费与市场持平的公司,收费一定要透明。这样避免了以后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大部分账户在3万-8万之间,对于一些短线高手来说,从佣金上能为客户节省一大笔费用。如果一客户选择的万8的账户,一个选择的万4的客户。这样佣金就相差一倍了。二、股票配资的风险有哪些 (一)合同风险,配资合同是民间借贷关系,是个人对个人的合同。 (二)帐户性风险。 (三)操作风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股票配资被抓了判几年?
看是否违法。其实股票配资所签署的合同,属于一种民间借贷。而作为民间借贷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且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有人利用配资实则诈骗,此时以诈骗罪定刑。一、股票配资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股票配资的客户最关心的就是费用问题,无论是谁都希望能用最少的成本来换取更大的收益。而对于配资公司来说,唯一收取的部分是管理费,管理费包括资金的成本(也就是利息)大约在3%左右和公司的运营费用(比如,宣传费用、办公费用、人力成本等)。但是,对于做股票配资的客户来说,除了付给配资公司每月或者每天的管理费外,在每次交易中还有交易佣金,这部分佣金是证券公司收取,和配资公司无关。市场上有一部分客户在选择配资公司时,确认准管理费低的配资公司好,但是这个里面有部分灰色的费用,这类管理费低的公司在交易佣金上会比其他正常的公司高,其中还带有隐性收费。所以,客户在市场上选择配资公司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考察,宁可选择收费与市场持平的公司,收费一定要透明。这样避免了以后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大部分账户在3万-8万之间,对于一些短线高手来说,从佣金上能为客户节省一大笔费用。如果一客户选择的万8的账户,一个选择的万4的客户。这样佣金就相差一倍了。二、股票配资的风险有哪些 (一)合同风险,配资合同是民间借贷关系,是个人对个人的合同。 (二)帐户性风险。 (三)操作风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