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女祖章具影孩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承率十作化娘确定的、...
A
赣南日报数字报-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了《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我国的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年度报告中所指“本行”或“本公司”均指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名称: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州农商银行)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0号
电话:0797-8218450传真:0797-8469651
二、法定代表人:陈迎宾
三、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0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10号
邮政编码:341000
四、其他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7月11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0700598875097F
一、会计报表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信贷资产包括各项贷款、信用卡透支、贴现资产、贸易融资、垫款,各项贷款包括农户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农村企业贷款和非农贷款。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前两种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发行或订立的财务担保合同包括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及开出承兑汇票等。当被担保的一方违反债务工具、贷款或其他义务的原始条款或修订条款时,这些财务担保合同为合同持有人遭受的损失提供特定金额的补偿。本公司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后续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的减值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但如果一项工具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公司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的预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两者的损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有序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被视为非活跃市场。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常用的估值技术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和/或不可观察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远期外汇合同和利率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本公司对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模式,从混合合同中分拆或不分拆。对于主合同是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本公司对其整体进行分类和计量。对于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拆分为独立的衍生工具处理:①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且③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可以选择将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或者选择将混合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做出的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性标准: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不利变化,五级分类为关注级别。
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分别按1.5%、3%、30%、60%、100%比例计提减值损失。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在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②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1.收入及支出确认原则和方法
收入是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有关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确认:
本公司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为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支出。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2)对于购入或源生发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持续向客户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相应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财税〔2016〕36号],本公司从2016年5月1日起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作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行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无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
(1)存放同业款项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拆出资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贷款按担保方式分类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发放贷款和垫款按风险分类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债权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其他债权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应收利息余额及变动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应付利息余额及变动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主要表外项目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资本充足率状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基本经营情况。2022年,实现各项收入196051万元,同比增长3.39%;各项支出137902万元,同比增长4.38%。
(二)利润实现情况。经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22年实现利润总额58149万元,实现净利润44850万元。
1.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2号)规定,计提特种专项准备。
3.以2022年末股本总额为基数,按股金分红比例9%计提股金红利,其中现金分红比例9%。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及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类型分为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指本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1%以上,或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截至2022年末,本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共69362.90万元,为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8.24%,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金额69362.9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金额有0万元,本公司对最大单个关联方的授信金额53000万元,为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3.94%,符合银保监会监管要求。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执行本公司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同类授信条件一致。
本公司年报审计为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方面的风险,这是银行机构共同面临的风险,公司针对以上各类风险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一、信用风险与对策
信用风险是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而使公司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对策: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控,科学处理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一是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及金融市场状况,结合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制订本公司信贷政策和指引,进一步健全了风险管控制度体系。二是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持续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严格审慎投放大额贷款,着力夯实信用风险防控基础。三是强化落实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认真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减费让利等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四是加强信贷风险监测,全面做好贷款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工作,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五是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综合运用信贷业务尽职免责、信贷质量考核评比、客户经理等级管理等机制,引导客户经理履职尽责,提升贷款业务营销与风险管控水平。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利率、汇率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公司目前主要面临的市场风险源于市场利率波动,而对公司的存贷利差和其他利率敏感性产品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
对策:为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一是明确内部审批、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制定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市场风险可控。二是制定《赣州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贷款利率定价规则。三是积极关注金融市场变化尤其是债券等价格敏感型业务,依法合规开展资金市场业务。四是加强宏观利率走势研究,根据市场利率的波动,控制资产配置的久期,合理安排资产到期日,做好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匹配,保障资产估值的稳定。五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外汇业务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外汇管理政策,严格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不增加额外成本无法满足存款人提现需求和借款人的正当贷款需求时出现的经营风险。
对策:本公司遵循“全员参与、动态预防、科学量化、审慎管理”的原则,坚持做好流动性风险监测、管理,确保本公司无论在正常经营环境中还是在压力状态下,都有充足的资金应对资产的增长和到期债务的支付。一是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按照流动性管理办法,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监督和执行。二是制订《赣州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指定部门每月监测流动性风险状况指标,根据监测指标调控全行资产配置结构。三是综合运用票据、投资、同业等融资工具,加强日常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四是合理安排贷款期限结构,科学配置中长期贷款比例,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流动性。五是加强资金组织工作,拓宽存款资金来源,扩大核心存款比重,确保资金来源稳定。当前,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充足,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流动性指标优于监管标准,抵御流动性风险能力强。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公司内控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力或其他一些人为的错误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尤其是因管理失误和控制缺失所形成的风险。
对策:报告期内,本公司防范操作风险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将操作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建立以条线部门、风险合规管理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为一体的风险防控“三道防线”,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的前瞻性分析、科学化研判和针对性处置,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加大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对2012年赣州农商银行成立以来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规定等规制进行了全面清理,2022年新增或修订65个制度,梳理在用制度396个。同时,对制度的合规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有效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通过梳理、评价,本公司制度建设、管控措施日益健全完善,员工合规意识、制度执行力也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员工培训教育。通过开展“每周学习”等活动,引导员工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法纪法规内容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防腐抗变能务,有效化解道德风险引发的操作风险。四是抓好内训工作。通过线上内训互动、学习群业务知识分享、线下互动式小课堂,及时将应知应会的新产品、新政策和专业知识传授给支行员工,以点带面提升全行干部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拓展能力。五是加强员工行为监督。本公司修订了《赣州农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流程和员工异常行为监督管理要求;组织全体员工签订了《员工合规从业承诺书》,制定了《赣州农商银行员工行为循环监督帮扶连带责任管理办法》,开展了家访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维度方式的监督,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强化风险防控,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有力抓手,将监督网络向基层延伸,形成了全员监督、人人有责的监督合力。六是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年初制定年度案件风险排查计划,对覆盖主要业务领域、重点管理环节的7个部门11个项目开展案件风险排查,通过扎实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切实防范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掌握案防工作主动权,巩固案防工作成果,夯实案防工作基础。
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信息系统和网络技术落后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或者存在缺陷,导致非法入侵、病毒、违规操作等情况,从而给公司带来的一定损失风险。
对策:本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完善日常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加强中心机房管理,严格按流程操作,提升信息系统的硬件保障能力,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大大提高;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网络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进一步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风险意识;建立完善地计算机防火、防灾、防盗措施,严格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确保业务数据、办公系统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完善电子信息系统的防毒、防黑、防泄密工作,切实防范系统性安全隐患。
声誉风险主要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重新修订了《赣州农商银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赣州农商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建立了应急处置与联动机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开展企业形象宣传,不断提高公司知名度。建立信息发布双人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从源头把控声誉舆情风险。运用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强化舆情日常监控、应对、引导和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声誉风险。特别强调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严防负面信息,特别是新媒体渠道负面信息。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钟鸣、赖建平辞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赖连洪、王世发担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刘其生担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关于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等11个议案。
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2022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谢彦琴申请辞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朱启铭担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等5个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普惠金融等专门委员会。全体董事恪尽职守,积极参与本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2022年2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敬东同志担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务经营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农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普惠金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草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管理情况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关于提请解聘钟鸣同志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职务的议案》等14个议案。
(二)2022年6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草案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关于赖建平申请辞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赖连洪、王世发担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授权黄敬东负责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关于确认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录的议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守则》《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绿色信贷发展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等13个议案。
(三)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赣州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确认赣州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录的议案》《赣州农商银行2021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赣州农商银行风险总监2022年上半年述职报告》《赣州农商银行2022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情况报告》等5个议案。
(四)2022年11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谢彦琴申请辞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朱启铭担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审议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规范与价值准则》等6个议案。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独立董事参加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审议报告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全体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管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2022年本公司累计召开了4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7名,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度内控制度执行(合规履职方面)专项审计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业务经营情况汇报、2022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通报了涉及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及相应整改措施,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其生为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2022年6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传达了列席董事会会议事事项,听取了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草案报告》《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草案)》。
3.2022年7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7名,会前组织宣读了股东大会决议《关于选举刘其生担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原监事范宾水作了离职感言。会议听取了2022年上半年财务经营状情况汇报以及审计工作汇报,审核了关联方名录及案防审计等整改落实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组**员的议案》《关于调整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组**员的议案》两个议案,并集中组织学习了《商业银行股东权利义务手册(2022年版)》。
4.2022年11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听取了2022年三季度财务经营状情况汇报以及2022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汇报,同时还听取了本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全行消保工作进行了履职评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并集中组织学习了《监管检查情况通报(第2、3、4、5、6期)》。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在本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门组织监事对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方式为实名记票。经统计,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均为“称职”。形成《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向监管部门报备。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所有会议,为维护广大股东和员工利益,对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业绩客观真实,内控体系健全有效;本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在业务经营中无违规行为,也无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经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后认为,各项报告均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成果,各项指标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目标任务;监事会审查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及造成本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高级管理层由7人组成,负责贯彻和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和工作要求。高级管理层接受董事会的考核、考评和监督。
按照《公司法》《章程》和监管部门要求,报告期内,本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情况进行了变更。
总行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业务拓展部、授信评审部、合规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群工作部、*风行风监督室、信息科技部等13个部门,设金融市场部、清收事业部、电子银行部、公司事业部、零售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等6个事业部,设营业部1个;下辖61个支行。
一、内部机构设置。董事会普惠金融委员会负责拟定本公司普惠金融战略规划、业务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惠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普惠金融日常具体工作。
二、网点功能升级。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布放智慧柜台80台、自助银行设备88台,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201个、普惠金融示范站2个,普惠金融服务中心1个,普惠金融服务范围覆盖全部乡镇、社区和村组。
三、普惠信贷投放。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贷款总户数为10.87万户,金额280.76亿元,较2021年末户数增加15218户,金额增加26.46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贷款5.38万户,金额135.36亿元,较2021年末户数增加3307户,金额增加11.36亿元。
四、减费让利。报告期内,本公司贷款平均利率5.96%,较2021年末下降0.25个百分点,为客户减少利息支出6285万元。
一、信贷总体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力度,积极支持绿色经济发展。报告期内,本公司绿色信贷贷款余额44959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22131万元,增幅96.95%。其中:发放节能环保产业29820万元,生态环境产业贷款7679万元。
二、组织领导情况。本公司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行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行领导为副组长,风险管理部、零售事业部、授信评审部、公司事业部为成员的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内绿色信贷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绿色信贷发展工作,组织网点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开展绿色信贷创新。制定了关于支持绿色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发放绿色贷款予以利率优惠,引导信贷资金向绿色贷款项目倾斜。
三、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大对绿色企业的对接力度,引导信贷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将节能减排、环境综合治理、绿色农林开发、自然生态保护、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项目作为“重点支持类”行业和领域积极对接扶持;积极跟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争取民生领域绿色信贷项目,重点支持农村节能、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畜禽养殖污染处理项目建设。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对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进行优先审批,缩短绿色信贷的审批时间,提高审批工作的效率,让节能环保企业能够尽快地投入相关产品和业务的开发、生产中去,让客户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经营目标得以尽早实现,促进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内部信贷管理人员环保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客户经理、贷款审查人员参加绿色信贷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升信贷管理人员绿色信贷收集、识别、判断、对接和履职能力,培养节能环保技术和信贷管理技术兼并的复合型人才,为绿色信贷政策的执行提供有力支撑。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截至2022年末,本公司股金总户数5645户,总金额87058.53万元,与2021年末无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事项。
(一)本公司董事会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报告期内,修订了《赣州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赣州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赣州农商银行金融纠纷调解管理办法》《赣州农商银行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赣州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实施细则》《赣州农商银行个人信息安全技术保护管理办法》《赣州农商银行外网管理办法》,依法合规履行协助执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客户及银行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操作风险。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消费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外部沟通协调,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完备客户投诉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了客户服务满意度。
(三)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件74件,已办结73件,办结率98.65%。按投诉受理时间划分:2022年1月份受理投诉3件、2月份受理1件、3月份受理6件、4月份受理16件、5月份受理3件、6月份受理9件、7月份受理投诉9件、8月份受理9件、9月份受理5件、10月份受理6件、11月份受理3件、12月份受理4件,整体消费者投诉仍处于高发态势,二、三季度投诉数量增长明显,4月达到投诉高峰;根据案件来源分析:江西省银保监*转办31件、赣州银保监分*转办12件、人行赣州中支转办14件、市长热线12345转办4件、96268电话受理投诉13件;根据投诉业务领域划分:投诉存款业务4件,贷款业务27件、代理业务3件、服务设施及环境6件、电子银行业务3件、其他业务31件。2022年度满意及无异议72件,满意率达98.63%。2022年本公司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而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亦未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漏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省联社的号召,面向广大普通消费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普及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存款保险知识”“征信”等宣传活动等各类消保宣传专题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共开展12个主题集中宣传活动20余次,参与宣传人数8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18万余份,接受教育9.6万余人,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经赣州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黄敬东同志任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本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人力资源部为薪酬管理实施部门。
报告期内,本公司薪酬总量为18040万元。分布结构:基本薪酬4470万元;绩效薪酬13570万元。
本公司薪酬制定坚持“合规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统筹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做到稳健经营、合规引领,建立兼顾效益与风险,当期成果与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实施绩效考核。坚持“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除员工的基本薪酬以外,绩效薪酬同工同酬,全额与业绩挂钩,将绩效薪酬考核的目标、内容、方法、标准等直接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直接将绩效薪酬计发到员工个人。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进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薪酬按有关规定兑付。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本公司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执行非现金薪酬。
(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按照省联社核定标准计发。本公司绩效薪酬分配倾向于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和一线创造效益的员工。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制定了《赣州农商银行2022年员工绩效薪酬考核方案(试行)》《赣州农商银行基层网点2022年综合考评方案(试行)》《赣州农商银行总行部室及中心支行机关2022年综合考评方案(试行)》等方案。报告期内,本公司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预期目标。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汇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或是怎样决定出来的?
汇率不是固定公式计算出来的,汇率是由外汇市场决定,而外汇市场又是由利率,通货膨胀,国家的**和每个国家的经济等原因影响的。所以汇率是有多方面因素影响。
1、国际收支
在投资理财中,国际收支状况是一国汇率变动的直接原因,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顺差,就会引起外国对该国货币需求的增长与外国货币供应的增加,顺差国的汇率就上升;
反之,一国国际收支逆差,它的货币汇率就下降。例如,美国对前西德的贸易逆差使美元兑西德马克的汇率从1982年的3.4390跌至1988年底的1.7685,跌幅高达48.6%。因此,有些经济学家至今还坚持汇率决定的国际收支说。
2、经济增长率
两国经济增长率的差异,往往构成汇率变动的基础,因为它会影响对外贸易和外汇市场交易活动的调整。一般而言,经济增长加速,国内需求水平提高,会引起更多的进口,从而造成本国货币汇率向下的压力。
3、通货膨胀
一国货币价值的总水平是影响汇率变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影响着一国商品、劳务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由于通货膨胀,国内物价上涨,一般会引起出口商品的减少和进口的增加。这些调整通过影响外汇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和该国货币在国际上的信用地位,导致汇价下跌。
4、财政赤字
**的财政赤字常常用作预测汇率变化的重要指标。如果一个国家的财政预算出现巨额赤字,会导致汇率的自动下浮。
5、利率
利率下降,国内资本流出;利率上升,国外资本流入。这种由两地利差引起的套利活动是国际资金流动的一种主要方式。资本流动将引起外汇市场供求变化,从而对汇率发生影响。
在通常情况下,一国利率提高、信用紧缩,将导致该国货币升值;反之,则引起货币的贬值。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提高利率。
扩展资料:
作用及影响:
国际金价怎么换算?
由于各国贵金属市场交易的习惯、所在地计量单位等不同,所以世界各国贵金属交易的计量单位也有所不同,例如,我国黄金市场以人民币作为标价和交割货币,即人民币/克,而国际上通用美元标价,即美元/盎司。
一般来说,国内金价比国际金价略高是合理的。具体表现上,国内金价波动往往滞后,在国际金价较低时,国内黄金价格往往要比国际金价高;而在国际黄金较高时,国内金价往往比国际黄金价格低。
对于国内的投资者来说,人民币汇率的变化是在投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为当人民币汇率变化时,以人民币报价的贵金属品种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可能会较预期出现偏差。
换算公式是:国内金价(人民币/克)=国际金价(美元/盎司)x当日人民币汇率/31.1035
假设现在的国际黄金价格是1880美元/克,人民币汇率是6.7,换算过来就是1880x6.7÷31.10=405.01元/克。
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
A
缴税时遇到了外币汇率要如何折算?
某公司是一家进博会的国内参展商, 有些交易业务需要采用外币计价,按照规定要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在税务处理上具体应该怎么折算呢?企业中心整理了 8个不同税种的外币汇率折算,快来收藏并学习吧!
增值税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 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 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 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的, 对已经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货币所得, 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转让所得外币折算: 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算**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6年度汇算清缴时, 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 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 企业少计或者多计前款规定的所得的,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再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 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 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二)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前自行申报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 应当按照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 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限期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 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 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 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房产税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 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
印花税
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 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 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家税务总*关于发布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公告2014年第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家税务总*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 2017年第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公告 2022年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推
荐
阅
读
赠送自产样品的涉税处理
五问五答:全电**之受票常见问题
全电**业务交流分享会顺利举办
想了解更多匠岭产品内容
■ ■ ■
匠岭官网:https://www.junglead.cn
咨询热线:86-21-20765580
邮件支持:
junglead_support@shwfed.com
联系人支持:
徐春花xuchunhua@shwfed.com
董哲宇dongzheyu@shwfed.com
注意各税种对外币汇率折算的不同规定 - 写写帮文库
我国现行的各税种相关法规中,关于外币交易汇率折算的规定不太一致,企业在处理外币交易时要注意区分。各税种相关法规对外币交易的汇率折算规定,大致可以分成四种:
一、以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采取这种方法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二、以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采取这种方法的税种有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
三、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者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折合**民币,采取这种方法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令第51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依照税法第十条的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四、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采取这种方法的税种是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规定,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民币。
1、不定期免税项目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8)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
(9)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它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
(11)粮食经营企业:
其它粮食经营企业销售给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
(12)以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16)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的;
(17)残疾人专用物品(假肢、轮椅、矫形器);(18)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19)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未超过原值的。
定期免税项目以***、国家税务总*公布项目为准。
3、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享受退税管理:
(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含25%)以上。
本市外商投资企业,未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的,必须在履行第一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到本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手续。企业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后,方可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
(2)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国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设备。
对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在国内采购的设备,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5)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发生出租、再投资行为的,应补征其已退税款。
(1)外贸、工贸和其它贸易型公司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进项税额=普通**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其它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专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确定。
(2)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实施“免、抵、退”税办法:
“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3)外贸、工贸和其他外贸型公司出口和代理出口货物的应退消费税税款,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的数量计算。其计算退税的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
生产企业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予以免征。
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明显偏高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
可以免征营业税的主要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3)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营业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
(4)普通学校及经地市以上人民**(含)或同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化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8)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
(9)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
(10)学校举办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提供的应税劳务(不包括旅店业、饮食业、娱乐业),暂免征收营业税。
(11)符合条件的民政福利企业,凡安置盲、聋、哑、残等残疾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含35%)以上的,其从事“服务业”税目范围内的业务(广告业除外),暂免征收营业税。
(12)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
(14)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向本单位职工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15)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收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免征营业税。
(16)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执行期限: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17)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执行期限: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凡当年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富余职工、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以下简称富余人员)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经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批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年。
对民政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10%以上未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办之日起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为了安置随军家属而新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市科委组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
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扦面、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
为处理利用其它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对专门生产《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的设备、产品的企业及其独立核算盈亏的分厂、车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过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凡属高等院校和中小学举办的校办工厂,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企业每一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8.关于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0.8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三年。
在2010年前,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经审核符合有关条件的,按其取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40%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9、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对新办的(指中共中央***中发[2002]12号文件下发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下同)服务型企业(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下同)和商贸企业(除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外。下同),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下同),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返回顶端)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减免优惠待遇
(1)从事机械制造、电子工业、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冶金(不包括稀有金属、贵重金属开采)、化学、建材工业、轻工、纺织、包装工业、医疗器械、制*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等生产性企业;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其他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如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设计和为工程项目提供劳务、饲养、养殖、种植业,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用自有运输工具和储藏设施直接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服务的企业等),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可以从开始获利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经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2)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上述免税、减税期满后,经过企业申请,国家税务总*批准,在以后的十年之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3)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税,其中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经过企业申请,企业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批准,可以从开始获利的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减税待遇
(1)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享受法定免税、减说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其中,根据有关规定已经按照15%的税率征税的企业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税。
(2)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享受法定免税、减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在以后的三年之内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税。
3、设在经济特区(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下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指经过***批准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沿海经济开放区(指被***批准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市、县、区,下同)、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免税、减税待遇:
(1)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税。
(2)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城市的老市区,***批准的开放城市和国家旅游度假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24%的税率征税。
(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过国家税务总*批准,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税。
(4)在经济特区和***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税。同时,经过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从开始获利的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在***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过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从开始获利的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6)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过企业申请,特区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从开始获利的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国投资者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免税、减税待遇:
(1)外国投资者从其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2)外国投资者从其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过投资者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40%;再投资扩建或者新建产品进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经退还的税款。
(3)外国**和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外国企业为中国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过国家税务总*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5)外国企业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规定的对外开放城市市区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了依法免税的以外,都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企业所得税。其中,提供的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需要给予更多减税、免税优惠的,由所在市人民**决定。
(6)对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从我国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上述各项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额的50%,抵扣当的应纳税所得额。
(8)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自1999年7月1日起,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对符合《***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除国发[1997]37号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9)追加投资项目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2002年1月1日起,从事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凡符合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或者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企业原注册资本50%条件的,其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在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单独计算并享受税法第八条第一、二款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
对在2002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追加投资业务,符合上款相关条件的,可就其按税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减免税年限中自2002年1月1日后的剩余年限享受优惠。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
(1)省级人民**、***各部委、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等;
(8)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额在1万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12)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帐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6)个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储蓄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17)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