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放属于商业银行的()。A.负债业务B.资产业务C.资金业务D.中间业务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A同业存放即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款项,是银行的负债业务、存放同业的存款属于活期存款的性质,其属于银行现金资产的一部分。
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属于资产还是负债2`结帐时必须贯彻总帐分帐逐一核对的原则是对还是错
存放同业存款属于银行资产同业存放存款属于银行负债
什么是银行同业存单?
银行同业存单是一种金融市场工具,是在同业银行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一种债券。它的特点是无需中央结算和交易费用低廉。同业存单的发行方式是由商业银行向其他银行出售债券,收到购买的银行会持有该债券直到到期,获得相应的利息收益。同业存单可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流通,也可以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流通期限一般在7天以上,期限较长,灵活性相对较差。同业存单的利率水平一般比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更具市场化,因此在金融市场中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参考价值。
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影响几何?
立心、立道、继学、开智
文章源于丨华泰宏观研究;作者丨李超,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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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单是CD的一种
从根本上说,同业存单就是一种标准化的债券工具,也是银行主动负债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面向银行同业发行,利率市场化决定。在会计处理上,其被计入应付债券科目。在人民银行127号文中规定同业负债占比不超过1/3,但同业存单作为鼓励发行的工具,目前并未纳入同业负债进行管理,近年来发行规模快速扩张。
同业存单有利于利率的市场化定价
同业存单重启符合利率市场化推进的需要。在127号文通知是开正门堵邪路的有效工具,即当时的初衷是鼓励发行同业存单。但是,同业存单相对于公众存款来讲,是批发资金的性质。历史经验表明,过度依赖批发资金性质的银行受流动性冲击影响较大。
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的测算
通过我们的详细测算,结果表明:总体风险不大,结构风险主要在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个别银行已经暴露出风险。在可查数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如果不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有2家农商行和1家城商行已经突破了1/3的限制(共3家)。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将有3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商行、3家农商行突破了1/3的限制(共11家),此外还有11家会处于30%以上,接近1/3的边缘,包括2家股份制银行、8家城商行和1家农商行。此外,未能将同业负债逐一匹配的商业银行总负债规模17万亿左右,这些银行的同业负债规模可能较大,又无法准确估计,是监管的高发风险区。
对市场的影响几何以及如何解决该问题
如果同业负债占负债比例超过1/3,那么机构可能面对两种处罚。来自MPA考核的处罚影响不大,来自127号文的处罚可能比较严厉,银行很可能会调整其负债资金来源。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可能会引发同业负债2-3万亿的规模缩减,这就会引发银行业整体的“缩表”,我们继续提醒对债券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风险提示:估算方法代表性不够,政策不及预期。
一
同业存单是CD的一种
我们在《一季度末流动性紧张的必知问题——防风险抑泡沫系列之一》中就曾重点论述同业存单的概念和发展历史。同业存单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egotiableCertificateofDeposits,NCDs)的一种类型。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分为三种类型,银行对企业、对个人和对同业发行的存单。国内最早的存单业务可追溯至1986年的交通银行,后来***银行和工商银行也相继发行大额存单。当时的大额存单利率高于同期限存款,又具有可流通转让的特点,因此受到市场的欢迎。
历史上存单业务一度被叫停,2013年央行重启了同业存单发行的审批。80年代的存单市场总体处于摸索期,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直到1989年人民银行出台158号文《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才填补了这一制度空白。但随后宏观经济出现过热、通胀高企,人民银行为抑制高息揽存的现象,于1990年5月出台规定了存单的发行利率上限,导致存单市场降温。1996年央行曾对《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进行了更新,但当时的存单市场盗开、伪造现象猖獗,央行在1997年暂停了银行大额存单发行的审批。直至2013年12月《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存单先在同业市场上恢复,2015年6月《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又恢复了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存单业务。
从根本上说,其就是一种标准化的债券工具,也是银行主动负债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面向银行同业发行,利率市场化决定。在会计处理上,其被计入应付债券科目。在人民银行127号文中规定同业负债占比不超过1/3,同业存单目前并未纳入的同业负债统计,近年来发行规模快速扩张。
二、
同业存单有利于利率的市场化定价
同业存单重启符合利率市场化推进的需要。央行推进利率市场化时依据“先同业、后企业和个人,先长期后短期”的思路推进;由于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实质就是公开买卖存款的价格,因而可以为后续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提供参照系。同业存单定价主要参考同期限SHIBOR,深化SHIBOR的定价作用也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举措,因此同业存单市场与SHIBOR也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使SHIBOR能够更好地代表市场利率的水平和波动。
同业存单相对于公众存款来讲,是批发资金的性质。历史经验表明,过度依赖批发资金的银行受流动性冲击影响较大。存款的形成取决于存款人的意愿,银行方面相对被动,但存款一旦形成则较为稳定。同业存单平时可供银行主动获得较为稳定的资金,但一旦遇到流动性危机,过度依赖同业批发性资金可能面临较大风险,甚至出现倒闭的案例。1984年***大陆伊利诺银行就曾遭遇一次严重的流动性危机。作为***第八大银行,当时大陆伊利诺银行由于经营不善,传闻将被兼并,而遭到其他金融机构的挤兑。大陆伊利诺银行长期依赖短期限存单等同业来源的资金,而缺乏稳定的存款来源。一时间金融机构纷纷拒绝购买该行存单,也拒绝对到期存单展期。最后大陆伊利诺银行受到重创,美联储动用了存款保险基金才防止了大陆伊利诺银行的倒闭。
三、
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的测算
正是由于同业存单可能会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在同业存单发行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这一业务,无论是央行MPA考核,还是银监会监督检查力度的增强,都将矛头指向了这一业务。同业负债占负债比例目前有多少?同业存单纳入进来以后,会提高多大比例?是否会超过1/3的红线?哪些银行处在风口浪尖?这可能是市场最关心的问题。对此,我们细化到微观数据,查阅了所有已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按规模计算覆盖了80%以上的机构(具体详细计算表可与我们联系交流)。主要结论如下:
(1)总体风险不大。2016年底,同业负债余额32.2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214.8亿元,同业负债占负债比例为15.0%。同业存单年末余额6.3万亿元,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同业负债+同业存单)/总负债为17.9%,与1/3(33.3%)还有很大距离,所以银行业总体指标处于安全范围,即便纳入同业存单,仍然不会有较大问题。
(2)结构风险存在。根据已公布数据的计算,目前股份制银行的比例最接近监管上限1/3,其次为城市商业银行。相对于同业存单来说,城市商业银行更加依赖其进行主动负债,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城商行的平均比例将由15.3%提升至25.6%。
(3)个别银行风险已经暴露。在可查数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如果不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有2家农商行和1家城商行已经突破了1/3的限制(共3家)。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将有3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商行、3家农商行突破1/3的限制(共11家),此外还有11家会处于30%以上,接近1/3的边缘,包括2家股份制银行、8家城商行和1家农商行。我们认为,同业存单纳入后,个别银行风险不容低估,除了可能突破监管红线的机构数明显增多,可能还会涉及部分股份制银行。
(4)总负债17万亿左右的黑箱要尤其关注。在我们的测算中,有16.85万亿规模的负债无法对应到具体的银行,其对应的同业存单规模是1.55万亿元,仅此占比达9.2%。未能对应的同业负债总额为9.42万亿,但这其中包括了一些农信社和村镇银行,这类金融机构不受1/3比例的限制。由此,这16.85万亿规模对应的商业银行变成了黑箱(后续可能也会有银行继续公布年报,形成对数据的更新)。
我们估计9.42万亿的同业负债中,商业银行占比在30%-60%之间,如此,同业负债/总负债比例与(同业负债+同业存单)/总负债分别在16.8%-33.54%与25.3%-43.0%之间。如此来看,这部分可能是同业监管最可能引发风险的领域。涉及到的同业负债需要缩减金额可能在1-2万亿之间。如果加上已公布数据银行中超过监管红线要求的,全行业涉及到的同业负债需要缩减金额大致在2-3万亿。
主要测算方法说明:1、已公布财务报表数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133家,负债总额151.8万亿元,占到商业银行总规模的90%。我们将这些银行一一计算。同时我们抽取上清所同业存单托管数据,并将同业存单按发行人统计,一一对应到已公布银行。2、由于政策性银行未公布年报,我们按照2015年的负债增速和当年的其他类金融机构的规模增速,对其同业负债和总负债规模进行测算。3、以银监会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和业务统计监测数据年报总数为基础,扣除已经具体匹配到各家金融机构的加总数据,即是未公布的商业银行和一些不受1/3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在此基础上,我们分别对已有数据的银行中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以及未匹配到个体数据的总体中可能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
测算方法可能面临的估算误差:(1)同业负债中还包括一些同业之间的卖出回购,但由于数据限制和分类不确定性,我们未将这部门纳入同业负债,这可能会导致低估已公布数据银行的同业负债/总负债比例。同时,高估未公布数据的银行的同业规模(目前估算值9.42万亿)。但根据我们的草根调研,这部分的误差不大,主要因为银行同业负债绝大部分来源于同业存款和同业拆借。(2)我们在匹配同业存单数据时,由于数据限制选取的是实际发行规模,与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存在一定差异,但计算表明差异最多在0.5%左右,几乎可以忽略。
四、
对市场的影响几何以及如何解决该问题
如果同业负债占负债比例超过1/3,那么机构可能面对的两种处罚。
(1)来自MPA考核的处罚,我们在《一季度末流动性紧张的必知问题——防风险抑泡沫系列之一》和《监管套利之辩——防风险抑泡沫系列之二》中,详细阐述了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的影响,主要结论是:由于主要影响“资产负债情况”和“流动性”两项同属于MPA考核中的“两票否决”范畴,即使有一项不通过也不至于考核落入C档,加之MPA惩罚措施是存款准备金的利率,也不足以抑制银行扩大规模抵消惩罚的动机,因此该项影响不大。
(2)来自127号文的处罚。人民银行在规范同业业务的127号文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中明确,“***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全面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监督检查,对业务结构复杂、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的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处罚。”根据目前银监会出台的“三套利”等监管稳健,商业银行主要是自查整改,同时银监会也会先摸个底,我们认为自查整改阶段后,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概率较大。如果商业银行不进行必要的调整,很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措施包括罚金、处罚高管、停止准入审批(如高管资格、分支机构设立、牌照申请等)等,这对银行的影响更大。
对大类资产配置的影响。根据我们在本文第三部分的测算,如果将同业存单纳入统计,可能会引发同业负债2-3万亿的规模缩减,负债端的收缩必然会导致资产端的收缩,且同业存单筹集资金后,可能伴随加杠杆行为,一旦开始拆解杠杆的过程,也会面临资产端的抛售。我们对债券市场仍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金融监管研究院
副院长 刘诚燃
18956351980
同业存单属于债券吗(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体现)_犇涌向乾
这里是关于【同业存单属于债券吗(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体现)】的问题,今天乾乾小编就给您汇总介绍一下:
基金分类,如普通股票型、货币型、或是混合型基金,对于老基民来说是如数家珍。
不过,时代变了,最近一则新闻为基金市场带来了新的波纹,大家的知识库可能又要更新了,一个新品种的基金即将发售,全名“同业存单指数基金”,这类基金具体是什么,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来源:***基金报
要搞明白同业存单指数基金,先要明白同业存单是什么。打个比方,你去银行存款,银行会给一个存折作为存款证明。而同业存单是银行间的存款证明,不同的点在于这些存单是可以质押、转让的,并且期限在一年以内。
同业存单类似于银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券,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同业存单整体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是比较好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和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主要投资者是商业银行,保险、基金等。
自2013年12月首期同业存单发行至今,同业存单市场发展迅猛,已成长为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债市总体来看,同业存单存量成为继金融债、地方**债和国债之后,排名第四的债券品种。从交易量来看,2020全年存单交易量达48.6万亿元,仅次于金融债。
长期同业存单更受发行人的青睐,在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期限的存单中,1年期存单占比54%,超过半数。存单的发行主体主要是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国有商业银行。
同业存单市场从2013年以来分为两个阶段,2013-2017年是不受约束的爆发式增长期,2017之后,随着金融去杠杆和严监管,进入了规范稳定的发展期。
数据来源:证券市场周刊2021年12期
同业存单市场的迅猛发展引来了指数公司的视线,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了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该指数由在银行间市场上市评价较高的同业存单组成,具有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优的特性,通过市值加权,反映了信用评级为AAA的同业存单的整体表现。
同业存单指数基金是以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为标的,采用市值法计价的基金新品种,目前看第一批该类的基金有以下特征:
?80%以上投资同业存单,剩余20%可以投资金融债、其他评级AAA的信用债等;
?以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为标的,通过跟踪指数部分成分券构建投资组合追踪标的指数表现;
?产品设置了7天持有期,即买入持有7个自然日才能赎回;
既然是新品种的基金,肯定与原有品种有所区别,那么它与货币基金、短债基金、理财基金有什么区别呢?
与货币基金相比:从估值方式来看,货币基金多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稳定性较好,而存单指数基金则采用市值法计价、波动略大;从持有期来看,货币基金无持有期限制,存单指数基金设置了最低7个自然日的持有期。
与短债基金比较,存单指数基金有费率优势,信用风险相对较低的优点。
数据来源:南方基金
另外,与理财基金相比,存单指数基金第一开放申购,需过了7天锁定期就可售出,与封闭期较长的理财基金比,有更加便捷的优势。
数据来源:南方基金
同业存单指数基金主要适合三类投资者:
?有短期资金增值需求、寻找闲钱打理工具的投资者。
?开展短期防御战,配置低风险、低波动产品以应对市场震荡的投资者。
?已有一定资产配置股市,希望再配置一些低风险产品来平衡风险的投资者。
由于同业存单指数基金被解读为现金管理类产品,买之前投资者应该看自己是否有闲钱理财的需求。目前来说,这种需求是普遍存在的,在产品需求很大,供给尚欠缺的情况下,据悉,除已获批的6家基金公司以外,还有80余家基金公司提交了申请,基金公司正在大力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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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款vs一般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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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同业存款和一般存款之所以纠缠不清,其核心是2014年127号文的“同业业务”定义不清。在定义完同业融资和同业投资之后,第十六条又做了大幅度的扩展:特定目的载体之间以及特定目的载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SPV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参照执行,那么资管产品存放在银行的存款是否也参照并没有给出权威答案。后面我们只能根据监管报表统计和业务实践,以及内在逻辑去推理。问得最多的问题:
保险资金属于一般存款么?
保险资金到底是保险公司的资金还是保险资管的资金?
即便是保险公司的资金也会分为协议存款和非协议存款,有何差异?
延伸出来的问题保险资管和银行理财能否投资大额存单?
为何所有SPV存款都是同业存款?怎么定义SPV,社保基金是否属于SPV?
我们说的“一般存款”是央行的一般存款还是银保监会定义的各项存款?
同业存款和一般存款对应监管层面到底有什么差异?
笔者先总结几个答案:
首先我们这里讨论的一般存款是银保监会定义的"各项存款",按照银保监会统计,除了各项存款,还有财政性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保险资金分为保险资管(目前反而是主流)和保险公司直接运用的资金(目前体量很小),只有后者才能纳入一般性存款考核。
这就意味着包括保险资管在内的所有资管产品都都不能投资大额存单,但是后来保险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放开了大额存单的投资。
而且银保监会对SPV存款定义中比资管新规的资管产品要宽泛很多。
一、何为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
二、保险资管存款和保险公司存款为何不一样
三、为何SPV存款不能穿透看存款性质
四、为何要严格区分同业存款和一般性存款
一、何为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包括来自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的存款及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证券资管、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存款。同业存款不受利率自律机制的利率上限限制,其定价受市场流动性影响而波动较大。
其中,对于保险资管的存款界定,各家银行做法不一、争议最大。笔者留在后面详细分析。
根据目的,同业存款又区分为投融资性和结算性。结算性同业存款都是金融机构间因为代理结算或者交易目的开立的账户留存资金,比如村镇银行因为要通过代理结算行介入CNAPS开立的结算账户形成的存款,比如做托管形成的部分资管产品的结算存款。
1、同业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目前,同业存款基本上都需要开立同业结算账户。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①结算性和②投融资性两类。其中投融资性同业账户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结算性账户主要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金融机构间的支付结算业务。
2、同业存款的会计记账
同业存款在银行的会计核算时,按照资金方向计入“存放同业(资产)”或“同业存放(负债)”科目。
在与央行的会计核算里则表现为“存放中央银行、现金”等几个科目进行借贷记账。根据其用途,会设置存放同业清算款项和存放同业一般款项的子科目。
同业存款属于线下业务,初次合作开户流程较为繁琐,效率远低于线上同业存单。此外就是同业存款价格不透明。SHIBOR报价主要反映大行的信用状况,不能仅凭该报价一概而论的评定中小银行信用溢价。且同业存款不受存款利率定价限制,很难保证不出现“高息揽储”的情况。
本文中的一般存款特指银保监会定义的一般性存款,即G01报表中的一般性存款。央行的一般存款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一般存款包括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居民个人存款,简单来说,就是除同业和财政性存款以外的存款业务,其存款利率多数受到自律机制最高1.5倍上限约束(现在改为加点利率)。
商业银行更偏好“一般存款”,除了其成本低廉之外,一般存款在帮助银行扩大信贷规模、改善监管指标方面均有重要作用。这也解释了为何银行业务部门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通过各种方法(各种违规操作)将同业倒存一般存款,以达到自身经营目的。
1、银保监口径
在G01报表和G24的统计口径中:
(1)各项存款的定义为单位和居民个人存款。在G26报表的填报说明中“一般性存款”的统计范围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居民个人存款”。
具体包括:单位存款(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部队、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存款(含保险公司存款)、临时性存款(应解汇款、临时存款)、个人存款、保证金存款。
(2)同业存款包括:同业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同业存单。注意同业存单虽然有可能部分资金也是来自保险公司,但是因为流动性和统计问题并没有单列出来,全部纳入G24同业负债了。
(3)财政性存款,但是一般扣除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因为这部分存款纳入到一般存款里面去了。
(4)G01报表填报说明明细如下:
[2.1单位存款]:指金融机构吸收的除个人和财政部门以外的非金融机构(包括企业、机关团体、社保基金、部队、住房公积金)的存款。
[2.5其他存款]:除单位存款、个人存款、国库定期存款以及临时性存款以外的存款。吸收的保险公司存放款、2009年1月1日前签署的邮政储蓄机构的协议存款在本项目中填报。
[2.5.1 保险公司存款]:填报机构吸收的保险公司存放款。
[4.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是指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
---------
注1:因两家监管机构角色的差异,央行从货币供应量角度将财政性存款也纳入全金融机构存款统计之中;银保监的各项存款中不包括(除国库定期存款以外的)银行代理财政性存款的部分;
注2:银保监统计口径下大额存单计入各项存款;但央行统计标准中,大额存单不属于“存款”,仅在“存单发行”中统计;
注3:银行吸收的保险公司存放款、2009年1月1日前签署的邮政储蓄机构的协议存款在***人民银行统计口径中视同为同业存放,不在存款项目中统计,但会专门统计保险公司及养老公司定期存放(2006年后)。
2、央行口径
在央行的存款统计口径下,各项存款包括一般存款和财政性存款,一般存款属于需要交纳存款准备金的范畴,具体比例,央行根据当时的政策需要制定,会稍微有一点差异。实际上,在央行的“全科目”统计口径中并无“各项存款”这一统计指标,笔者根据全科目中各类存款品种的定义,将存款进行分类,以便于与银保监的统计口径进行比对。
近几年来一些涉及商业银行利用同业倒存“一般性存款”,虚增“各项存款”的处罚案例。这种违规动力主要在于行内考核,监管指标差异,具体本文第四部分详细描述。
二、保险资管存款和保险公司存款为何不一样?
保险公司存款属于一般性存款,但是期限足够长才能利率不受限。
根据1999年央行文件,协议存款需要保险公司5年3000万存款才能算协议存款,然后属于一般性存款利率不受限制。
最早是1999年央行的两个文件奠定了相关基础:
《关于同意商业银行试办保险公司协议存款的复函》(银函〔1999〕338号)
大致要求:必须是法人对法人办理,必须5年以上,必须最低起存金额5年以上;保险公司存款协议凭证可以用于质押。
这一条质押的规定也为后续很多保险公司找商业银行做通道埋下了隐患,包括商业银行帮助保险公司代持资产,定向为保险公司关联方发放贷款。虽然后来保监会严禁大额协议存款出质,但是现实中还是会有抽屉协议。比如2016-2018年比较流行的:恒大保险存一笔协议存款质押,既给银行解决了存款考核指标,同时商业银行定向给恒大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因为有存款质押作为合格风险缓释工具,银行又不需要计提任何风险资本,纯粹赚取中间业务收入。
后来2002年文件《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协议存款的通知》(银发〔2002〕40号)明确:协议存款的规定进一步扩展到“社保基金”,起存金额更高点——5亿元以上,5年期以上也可以利率不受限制且属于一般性存款。
以及后来养老金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也是参考社保基金的要求执行。其他保险公司存款算一般性存款,但是利率受限制不能自主协商。
1、G01填报的逻辑
早在2015年,银监部门就明确“保险资管公司存款不得计入G01_[23.单位存款]”,即不得计入银监口径用于计算存贷比的G01_[61.各项存款]。
其理由为“一般意义上的保险公司是指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专门受托管理保险等资金的金融机构,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别。”这里需区别于“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仍然以“协议存款”的形式计入商业银行的“各项存款”项目。
最新的G01报表保险资管的存款填报在哪里?答案是放在“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最新的G01填报说明:
[2.5其他存款]:除单位存款、个人存款、国库定期存款以及临时性存款以外的存款。吸收的保险公司存放款、2009年1月1日前签署的邮政储蓄机构的协议存款在本项目中填报。
[2.5.1保险公司存款]:填报机构吸收的保险公司存放款。
[4.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不含保险公司存放)]:是指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
2、资管产品存款是否属于同业存款?
需要注意,监管意义上并没有同业存款这样的明确称呼,不属于G0161定义的各项存款;
但是不属于各项存款,并不一定都是同业存款。
从G24对同业负债占总负债1/3比例计算来看,先是定义了机构类型包含了各类资管机构,然后是定义同业存放,很明显各类资管产品存款也纳入了同业存款定义:
[A机构类型]:备选类型包括: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开发银行、大型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包括邮储)、全国股份制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城商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及其理财子公司、外资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券商及其资管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资管子公司、期货及其资管子公司、其他。
[G同业存放]:是指填报机构吸收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放款项。保险公司存放不在此项填报。
很显然其他金融机构包含了前面机构类型中罗列的资管产品、基金产品及资管子公司。而且从业务的现实分析看看,非银机构很少有自营资金存放银行,都是公募基金或者其他资管计划购买银行同业存单或者同业存放商业银行。
3、资管新规的逻辑
保险资管从资金性质上已经是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资管新规的执行情况看,未来保险资管资产管理属性进一步增强,纯粹保险资金的属性在下降。保险资管也完全可能募集第三方非保险资金。
即便保险资管目前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仍然是保险资金,但是在银保监会的统计口径中并不会穿透看资金来源,从而区分哪些是一般存款哪些是同业存款。
当然如果只是从资管新规角度看还是狭隘了点,因为保险资管其实只有很小一部分属于资管新规定义的“资管产品”,还有类似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专项产品都不属于资产管理产品。但是这些产品如果出现存款沉淀,按照银保监会的要求仍然属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从而不属于一般存款。
4、保险资管的现实处理方式
保险资管在资管新规之前,普遍都属于一般性存款,5年以上(61个月)也就计入协议存款范畴。也是考虑到现实因素,绝大部分保险资金都是通过保险资管进行配置,而当时的保险资管市场化程度几乎为0,都是从保险公司获得资金,很少第三方非保险资金募集行为,管理人***自主运作无从谈起。
这种情况下把保险资管和保险公司资金混为一谈也有一定合理性。
然而资管新规之后,尤其是2020年保险资管细则出台后保险资管的改革方向非常明显就是要市场化运作。但是银保监会对保险资管存款性质的暧昧态度并没有改变,缺乏明朗的政策思路。
现实中银行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为三种:
(1)最严格的方式就是保险资管新规之后不认保险资管作为一般性存款。从而也无从谈起协议存款。
(2)需要保险资管出具资金来源说明函,证明资金来源是保险资金,而不是同业资金(涉及存款通道),确保合规性。
(3)一律接受保险资管的资金并认定为一般性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1、根据最早的大额存单从2015年人民银行发布的文件《大额存单管理办法》:
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答记者问中进一步明确: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鉴于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具有一般存款属性,且需缴纳准备金,这两类机构也可以投资大额存单。
保险公司资金可以购买大额存单,从管理办法看保险资管和银行理财等其他资管产品不能购买大额存单。
2、但是后续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投资范围纳入了大额存单
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保险监督管理***会令2018年第6号)第三十五条投资范围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大额存单。
2020年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监督管理***会令2020年第5号)规定的投资范围也包含大额存单。其中保险资管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组合类产品。
但是此类存款购买大额存单是否也许纳入存款准备金范畴,是否需要穿透看资金来源,目前并没有统一监管说法。
那么到底哪些资金属于保险资管的资金,哪些是保险公司资金,规模如何?
1、保险资金:需要区分管理方为保险公司还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①保险资金规模为26万亿
我们提到的保险资金实际上属于监管概念,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以及其他资金。
与之相联系的是保险资产,属会计概念。主要来源为保险保费收入,本文前面提及的保险资金实际上是指保险资产,下面也是以保险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银保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5月保险资产总额为26.2万亿,保险资产约等于保险资金,而2021末已有接近八成的保险资金都交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如上文提到,只有保险公司的存款属于一般性存款,所以需要扣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保险资金规模。
2021年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合计近20万亿,20万亿中包括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业外资金),保险资金为17.7万亿,非保险资金(业外资金)为3.3万亿,大致计算后,保险公司直接管理的保险资金为8万亿左右。
2、保险资管资金,仅指投向三类保险资管产品的资金,2020末规模为6万亿
因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包括资管产品业务和其他业务(如下图所示),所以在保险资管管理公司管理的近20万亿规模中,只有投向三类保险资管产品(组合类产品、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的资金属于传统意义上保险资管产品资金。
其他如专户业务、资产支持计划、投顾财顾业务、公募业务和专项产品不属于我们狭义上的保险资管产品,但是因为在银保监会的G01报表非存款类机构存放款项并没有做区分,所以笔者认为其他这些项目如果产生存款也要记入“非存款类机构存放款项”从而属于同业存款。
对投向三类保险资管产品的6万亿资金中,如果看资金来源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不过这种区分已经意义不大,因为银保监会再判定存款性质的时候并不会穿透看资金来源,只看到底是不是保险资管产品或专项计划,是就属于同业存款范畴。
这里最麻烦的就是专户业务,专户业务实质上仍然是保险公司的资金,还是委托给保险资管投资运作。所以笔者认为如果是专户业务投资银行存款,银行仍然可以统计为各项存款(也即2.5.1保险公司存款)。
三、为何SPV存款不能穿透看存款性质?
我们一般在资产管理的监管语境中都喜欢用穿透两个字,向上穿透识别合格投资者,向下穿透识别资产类别,从而防治监管套利。
那么为何在识别存款性质的时候,不能向上穿透识别资金来源?实践中监管就是这么规定的,理论上可以从流动性角度去找理论依据。
一般性存款和同业存款最大的区别在于流动性差异,前者总体较为稳定,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较小。尤其压力情境下,比如包商银行宣布接管后的1个多月里,同业市场收缩非常明显且迅速。
资管产品虽然最终受益人大部分是个人和企业,但资管本身很明显是为了追求收益率,由金融机构管理人专业管理,和其他同业存款没有本质区别。
换句话说委托人一旦把资金委托给管理人后,委托人就失去了使用权,并不能对后续资金配置做决策,资管产品的资金偏好和决策都非常接近于管理人自营业务。
四、为何要严格区分同业存款和一般性存款?
理论源头是前面分析过的,二者的属性差异导致压力情境下的流动性差异,所以最终监管层面通过多项指标进行严格区分。
银行内部FTP定价对二者也是严格区分,多数会形成两条不同的定价曲线。
内部基层考核也采用完全不同的激励机制。
监管层面的指标差异:
1、风险计量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暂行)》,对于原始期限3个月内的同业存款风险权重为20%,3个月以上的为25%,对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则按照100%计提风险权重。
2、MPA考核
在监管层面同业存款属于同业负债,受同业监管规范约束,且自2016年央行发布实施MPA考核起,按总分25分计入资产负债的考核项目,重要地位仅次于“广义信贷”。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同业负债不得高于银行总负债的1/3。
3、存贷比
存贷比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各项存款”,在1104的G01填报口径中定义为“单位存款+居民个人存款”,此外保险公司自有资金存放、09年前的邮储机构协议存款及大额存单也计入各项存款。因正常合规的同业存款业务不计入存贷比分母,故对指标影响有限。但若将同业存款包装成一般性存款,分母变化会使得指标有所下降,继而为商业银行释放信贷空间,但该业务属于监管明确的违规业务,具有较大的合规风险。
4、存款偏离度
存款偏离度是G01附表中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
最近一次的监管发文是央行协同银保监在2018年颁布的48号文《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严格约束月末试点的“冲存款”行为,明确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对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通过同业倒存,临时调整一般性存款的行为,明确其为违规操作,要求银行机构强化存款日均考核,摒弃时点型存款规模考评指标。
虽然在G01_Ⅸ的存贷款月日均报表中设置了填报项,但用灰色进行了封闭处理,故目前该指标仅针对法人机构进行考核,分支机构不需要填报数据。在2019年上半年的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情况通报中,渣打***的G01_Ⅸ报表数据存在约11亿元的差错金额,影响了“月日均存贷比”及“存款偏离度”指标的准确性。
5、流动性匹配率
G21报表的设计初衷就是帮助银行实施①对有合同或明确到期日现金流的静态管理,②对无合同的假设现金流的动态管理,以资金剩余期限为主要统计标准,综合考虑资金来源或运用性质,设定折算率/权重,统计现金的流缺口情况,并计算不同期限负债资金及资产的匹配情况。
计算公式的分子为加权资金来源。对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负债端资金均按照100%计入分子,但一年内其他剩余期限的权重划分以3个月为分水岭,根据资金来源性质分别赋予不同权重。本文所探讨的同业存款的定期部分,一年内权重为30%,低于同等剩余期限的企业或个人定期存款权重(70%)的1/2,因考虑到金融机构对资金的敏感度更高,监管部门对一年内的同业定期存款计量也就更为严格。
6、同业融入、融出的资金余额限制
在14年发布的127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中,监管部门要求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
7、其他流动性指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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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于同业负债,这可能是梳理得最清晰的一篇文章!
以同业负债为表现形式的金融杠杆问题在本轮债市下跌中广为市场关注,低利率环境和债券牛市为金融机内部加杠杆提供了相对便利的外部环境和动机。从本质上说同业负债就是金融同业机间的负债关系,可以使得金融业整体资产负债表扩张,赋予机持有更多资产的能力。除了传统的资金端以回购、拆借、同业存为形式建立的同业债权,近年来为金融机扩表发挥重要的作用的同业负债方式还包括同业存单、同业理财等。同业理财严格意义上属于资产受托管理业务,但对给出预期收益率类型的同业理财而言(无论保本或者非保本)实质上仍然表现为了金融机(资管产品)的类债权融资方式扩表。同业存单、同业理财等作为主动负债方式,本身也是市场深化的产物,有利于机增强自身对资产负债表的掌控能力。对于众多中小机而言,同业负债可以帮助其摆脱网点渠道的限制实现规模的扩张,而不仅仅是债券牛市或低利率环境下套利的产物。尽管在市场上涨或下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部分助推作用,但同业负债业务发展有助于资金在机间的再分配,具有一定积极的意义。下文我们首先梳理了各同业负债端的相关数据情况,以及在本轮市场波动中相应表现及后续可能的演化。1、银行同业负债概况与兴起的逻辑我们首先梳理银行自营的同业负债情况,这部分负债会体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端上,主要形式包括同业存与同业存单,同业存可以存类机或其他非银金融机。传统上非政策银行的金融债也属于同业主动负债的范畴,但金融债一般期限较长,除政策性金融债外发行规模较小,对金融机资产端的影响也相对较少。由于非银机/资管产品的闲置资金一般会托管在银行形成同业负债,所以银行同业负债的增长其实无法与非银机的发展、运作分开。我们首先从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计算同业负债情况,如果不考虑企业或居民直接持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或存单的情况,那么体现在银行负债端的同业类负债主要包括三项:对存类机负债、对其他金融机负债、债券发行。考虑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也以同业存的方式托管在银行,这部分对银行体系来说相对属于被动负债,与股市行情联系紧密,因此下文中在对其他金融机负债中剔除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此外,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主要用于相应的政策金融项目,并非是商业机自主行为,因此下文中的债券发行科目的规模剔除了政策性金融债。下图是这三项分别的同比增速情况以及加总在银行总负债中的占比。从分项规模来看,对其他银行的负债规模其实自13年来维持相对低速增长的态势,对其他金融机负债(扣除证券保证金)在14年至15年中有过较快增长而后回落;而后债券发行(扣除政策金融债)科目一直在较高速增长。 从三项负债之和占总负债占比来看,自2011年开始同业负债占比有了较明显的提升,主要可以分为三次上行:2011年初至2012年7月有一波明显的上行,随后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又各自出现一阵较明显的上行。2011年-2012年的同业负债占比上行当与非标投资盛行有关。而近期的同业负债上行当主要与同业存、同业存单、非银机托管资金(包括证券结算保证金)增加有关。 下面我们观察非银同业存和同业存单近期的规模变动情况,整体来看非银同业存规模在15年股灾后由于证金公司成立得到了阶段高点,此后整体维持宽幅波动状态。尽管我们扣除了证券保证金变动的影响,但增长的路径仍然与股市行情高度密相关,这可能源于股市衍生的质押融资、配资业务对非银存科目产生了影响。 而同业存单则在近两年来一直维持较快的增长,但在今年11月、12月开始出现规模收缩的苗头。绝对规模上,同业存单从15年初的不足万亿一路增长至高点处的6.7万亿,成为后一阶段银行负债端边际上的增长主力。 同业存单的快速增长的推动力主要三方面:(1)15年上半年开始货币市场利率大幅下行,市场整体资金面稳定,中小银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获得长期资金的成本大幅降低;(2)债券牛市提供了较高的同业理财预期收益率与委外投资基准收益率,为机发行同存配置资产提供了正carry;(3)对于中小型银行机而言,受制于影响力与网点数量,通过一般存做大规模相对困难,通过同业存单进行主动负债为中小机提供了超越式发展的可能性。 15年上半年央行7天回购利率从15年1月的高点3.85%一路下调至15年6月底的2.50%,带动货币市场利率明显下行,同业存单发行成本的下降使得机有动力扩张资产负债表获得相对高收益资产。在资金来源方面,货币基金是同业存单的配置主力之一。尽管货基收益率不高,但由于存在收益免税与流动性较好的特点,机资金尤其是大型银行资金会大量申购货币基金。货币基金获再配置同业存单,资金回流银行体系,为同业存单发行提供了相对充足的配置资金。货币基金整体规模也在15年7月后出现了快速明显的上升,而进入16年来规模保持在高位相对稳定。 2、15年来银行理财的重要增长点:同业理财15年来同业理财成为银行理财规模边际增长的重要力量。尽管同业类理财在银行理财总规模中的占比仍不超过15%,但在2015年全年理财资金增量8.48万亿中,同业类理财增长达2.51万亿,占比29.6%;16年上半年理财总增量2.78万亿,同业类理财增长1.02万亿,占比36.7%。 同业理财的快速发展主要驱动力中小银行,逻辑也与同业存单发行量猛增类似:全国性商业银行在营业网点渠道上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个人理财的发行能力很强;而中小型银行为加快理财规模发展则往往需要依赖于同业理财的渠道。由于存在金融机的隐形信用担保,在此前资产荒压力下,中小银行发行同业理财只需要提供适当的收益率价差即可,综合成本仍然小于通过网点渠道端募集个人理财。 所以在同业理财高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能观察到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型银行发行的理财规模快速增长,两者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如前文分析,同业理财的买方资金往往来源于低成本机的自营、理财资金,同业理财的扩张也使得资金在金融机间出现了定向流动。 对于金融机委托外部管理人投资的行为,严格来说并不属于生成同业负债的范畴。但在大多数产品存在业绩基准或预期收益率的情况下,与同业负债有类似之处,也是不少自营、理财的资产端。并且伴随委外资金购买同业存单、金融债券或者申购债券派生企业存,资金也能回流到银行体系,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循环,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金融体系内部加杠杆的效果。 至2016年三季度,基金专户规模达6.24万亿,券商资管的总规模在15.77万亿。根据15年的情况基金专户中超过60%以上的资金投向是债券,据此估计基金专户中投资市场的资金规模可能在4万亿。券商资管规模主要由两大块成:集合理财2.13万亿,定向资管计划13.09万亿,券商定向资管计划中大部分是通道类项目。根据历史数据估算来看券商资管中主动管理部分占比可能在3-4万亿,而其中债券占比是35%-50%附近。而根据信托资金运用数据统计,信托产品中投资到债市的资金规模约在2万亿左右。当然值得说明的是,这些资管产品在市场平稳时仍然主要表现出配置资金的性质,成匹配同业负债的资产端。3、债市波动中的同业负债:关注结分化 同业负债虽然较一般负债更为灵活,但对于市场走势也更为敏感,稳定性也弱于一般负债。一方面其收益率会紧密跟随市场利率高低而波动;另一方面当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或发生事件冲击时易形成同业负债的集体扩张或收缩。整体而言当同业负债容易在市场出现方向性走势时易形成助推作用。 自今年8月份中下旬以来资金面开始常态化紧张,尽管债券收益率在9月中旬重拾下行态势并于10月21日再次达到年内低点附近,但同业存单利率自8月中下旬以来一直维持抬升走势。我们接下来从微观上再探究下资金面初步紧张直至这一段时间里同业存单的变动情况。 在9月中下旬资金面与现券收益率出现背离开始,质押式回购余额仍表现为持续走高,反映出部分对债券上涨的反应(加杠杆需求)以及对资金面紧张的预反应,直至10月下旬资金面出现实质性收紧开始明显回落。 伴随着资金利率、同业存单收益率上行,大型商业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很快便减少了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在9月下旬即出现拐点;而城商行农商行的同存余额则持续快速增加,甚至在11月有加速上行的趋势。很明显,在同存利率上行情况下发行仍能持续快速增长,说明城商行类机对同业负债的成本相对不敏感,并且在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更有通过发行同存来替代回购融资的倾向。在资金面紧张、债市出现明显调整的情况下,机大量通过同业存单应该不是为了再主动增加资产(债券投资)规模,而是在给定现有头寸的情况下,常规(回购、拆解)融资渠道受阻,进行了部分的负债替代或者预备跨节资金。上述数据说明,以同业存单为纽带的资金流动也呈现出比较明显的方向性特点,即资金从低成本、风险偏好较低的机向综合负债成本较高、风险偏好较高的机流动。加上同业杠杆后的债市投资风险也按照各自机的偏好也实现了重现划分,高风险偏好的机通过主动负债的方式获得更高的杠杆,承担了更多风险获得了更高的预期收益。而低风险偏好机亦可以通过购买免税的货基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资金经过同业链条传递后,终端资产收益还是债市。此前债券处于牛市中时,资产端的预期收益率中蕴含了一定程度的资本利得与杠杆收益成分,此时同业理财收益率可能仍高于同业负债成本,同业杠杆仍在提升,但市场已处于相对不稳定状态。 同业负债成本(同业存单利率)出现明显上行时,使得难以承受高负债成本的机逐步退出发行市场,发行需求降低。另一方面债市在缺乏资金推动后出现明显下跌,资产端预期收益率开始明显调整,进一步与负债成本倒挂,加速金融体系的去杠杆。 目前股份行已经整体上实现了同存规模的持续下降,城商行、农商行也出现了周度层面的环比下降,可见对负债成本中等敏感的机主体已经开始出现较明显的去杠杆行为。前文我们也论述了同业负债发展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与积极意义,所以同业层面的降杠杆绝对幅度未必很大,按照我们此前测算的三项同业类负债占银行体系总负债的比例,目前已经从高点17.1%至了16%,而在本轮委外、同业存单爆发的起点15年初,这一比例大致在14.5%-15%附近,相去并不算遥远。目前恐慌初步过去,当债市调整与金融去杠杆逐步完成后,同业资产端与同业负债端应该能恢复到一个合理的息差水平,届时全市场的同业负债也会达到一个相对均衡的水平,建议从结分化的视角观察后续金融去杠杆的进度。
怎样区分结算性同业存款与费投融资性同业存款?
结算性同业存款是指银行间进行结算时,多余的资金通过同业存款形式去除风险后暂时存放的款项。它的特点是交易周期短,一般在1天内就完成交易,并且收益率较低。而费投融资性同业存款是银行间为了满足资金需求或者管理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负债性业务。这种存款一般期限长,收益率高,适合用于融资投资等方面。因此,结算性同业存款和费投融资性同业存款在功能、特点、期限和收益率上都有明显的差异,可以根据这些差异来区分二者。
同业存款是银行的资产业务??
是的,资产业务是指资金(资产)应用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