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差异(操作实务)
一、盈利指标
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具体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A、新三板挂牌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C、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而目前很多拟IPO的新三板企业的体量恐怕是难以达到主板和中小板的要求。
A、新三板挂牌要求--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B、创业板上市条件对业务的要求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最近两年无重大变更
除了主营业务要求,上市管理办法还要求拟上市企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如果是冲刺中小板或主板,要求的则是最近三年没有以上变化。
A、新三板挂牌要求
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最近3年内无重大变更
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六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C、创业板要求发行人最近2年内无重大变更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无潜在股权纠纷
管理办法还要求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在中小板或主板上市同样有这样的要求。
A、新三板挂牌对股权的要求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3、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1、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①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
A、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B、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东可以超过200人的公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根据《关于发布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已在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股票的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4家挂牌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递交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申请,并于2013年4月2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204家挂牌公司已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因此,从2013年4月23日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东可以超过200人。【关于历史上曾存在较为复杂的代持、有限公司阶段股东人数众多(超50人、甚至超200人)的推荐挂牌项目可以参考江仪股份430149】
②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3)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对股权的要求
第十三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C.创业板要求发行人股权清晰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
第十五条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五、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管理办法要求拟上市企业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问题需要注意,譬如拟IPO企业的经营业绩不能对税收优惠有重大依赖、不能对单一客户有重大依赖,近三年内不能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等。
A.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对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
规范运行
第十四条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十七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C、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公司治理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办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
第十六条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八条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来源|财税学习
燕园财税教育科研集团位于北京,历经十余年发展,已成为拥有一家研究院,教学服务中心遍布全国,集研究、咨询、培训、科技、人才为一体的智业机构,致力于打造中国最信赖的财税智库。顾问团由郑新立、贾康等著名专家、学者组成。2005年起,燕园财税开始承担中英**合作项目——剑桥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全国培训认证管理工作,2006年起承担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IPAAU)全国会员发展和服务工作。2015年启动剑桥大学CIE-CFO同学会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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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燕园财税还承担了多项国家级财税课题,为中国财税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创业板B都可以买吗有什么限制吗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创业版属于AB股吗?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创业板是什么意思?A股和B股是什么意思?
创业板就是不够上A股条件但是有募集资金需求的小企业集合成的.A股人民币结算B股美圆结算.
a股b股创业板有什么区别?
A股和B股的区别在于:1、A股和B股的类别不同;2、交易的场所不同;3、投资对象不同;4、红利的计算方式不相同,具体来看:
1、A股和B股的类别不同。
A股是上市公司发行的用人民币来支付的股票,B股是上市公司发行的用美元来支付的股票
2、交易的场所不同。
A股交易市场是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但是以美元交易的B股只能在上交所,用港币交易的B股只能在深交所。
3、投资对象不同。
A股是国内的个人和企业都能够投资和交易的股票,但是B股可以是有外汇现钞或者是现汇的国内个人或者机构,能够是外国个人和机构,也能够是中国国内拥有境外外汇的个人和机构。第四点是交易费用的不同。A股交易的有关费用一般是收取0.2-0.3%之间不等的交易佣金,但是B股将会支付1%左右的交易佣金。
4、红利的计算方式不相同。
A股的股票的分红,一般是用人民币支付;但B股一般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来计算公司的获利水平,并用一定的汇率来折算成外汇支付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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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上好!每天晚上,皑大佳在这里和各位读者一起分享我对于当下行情的复盘,对于重大政策的解读,对于明天市场的判断,以及对于重要股票的点评和操作预案。
一、上半年的成绩单
2020年上半年收官,最终的成绩单:
沪指、深成指和创业板指数涨幅分别为-2.15%、14.97%和35.60%。非常明显的分化,而且有一点无可争议。
创业板非常明显的进入牛市,可以和纳斯达克比肩。
个人认为这波创业板的牛市,是从去年12月开始的,从去年12月开始,创业板拉开与主板的差距,并且越拉越大。
归根到底,是因为创业板牢牢把握住了本轮全球牛市的最大风口:医*和科技。
其中科技股是全球潮流,加上政策鼓励。而医*股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加上疫情的催化。
二、主板与创业板的分化
主板的核心股票:金融、地产、周期等,都是强经济周期股。其中白酒虽然表现良好,但是占比较小。所以,主板的牛市一定是有一个大前提:经济的全面好转。
在16年初熔断之后,主板表现最好的年份是2017年。在2018年1月达到了3587点的高位之后,便迎来了漫长的18年大熊市。
转折点有两个:
第一,明确提出去杠杆。
第二,供给侧改革的红利完全消失,经济指标开始下滑。
再加上2018年中美关系全面恶化,最终导致了十年以来的最大熊市登场。创业板表现的更为凄惨。
自从疫情以来,主板的走势严重落后于创业板,也表明了市场的态度:
对于经济的担忧依然非常强烈,因此选择医*和白酒两大防御板块。但是,这个时候,因为通胀预期强烈,社会融资额的急速增多,以及上半年至少10000亿公募资金的持续入场,赛道变得特别拥挤。
所以,接下来主板是否会有17年级别的行情?
创业板涨的越好,科技股越贵,医*股越被疯抢,越意味着沪指的牛市行情越不可能发生。
对比一下17年牛市主板的两大引擎。一个是中国平安。从底部的30元涨到了顶部的70多远。
一个是贵州茅台。从300多块涨到了700多块。
还有招商银行、万科、格力电器等等,所有的白马股蓝筹股都有了翻倍的行情。但是,本轮主板的牛市,就只有贵州茅台和恒瑞医*两家。
所以,主板的和创业板的分野,不是接近尾声,而是正在进行中。而且,除非经济有十分超出预期的表现,否则不会发生改变。
三、15年牛市三大最大的相同点
最大的相同点,在于政策。
15年的政策,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20年的政策,支持科技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支持实体经济。
第二个相同点,在于技术的迭代。
15年是4G上场,移动互联网的牛市。诞生了乐视网、全通教育、暴风集团等大牛股。虽然他们全部扑街了,但是那个时候确实是一等一的大牛股。
而现在是5G上场,诞生了通讯、芯片与消费电子的牛市。立讯精密,蓝思科技,中国微电子,沪硅产业等等。
第三个相同点,在于创业板自身的牛市周期。
我们总结过创业板的发展路径:
1,初期上市,标的稀缺,普遍高估。
2,泡沫破灭,资金撤退,陷入熊市。
3,ipo放开,重量及企业上市。
4,好企业成长,差企业退出,新的牛市。
创业板在09-11年第一轮集中上市,一轮爆炒之后,在12-13年陷入了两年的熊市之中。终于到14年好的企业开始走牛,在15年集体井喷。随后泡沫破裂,一路下行。16-17年开闸IPO。终于在18年大熊市洗礼,然后19年浴火重生,在2020年大放异彩。
所以,当前创业板自身的周期本身就是牛市之中。
四、最大的不同点
最大不同点,在于监管。
我们永远都很难再有一个15年的大牛市,因为我们不会在允许如此多的杠杆资金进入到资本市场。
随着17年影子银行开始被处理,18年P2P和信托集中暴雷,目前监管的力度非常之强大。金融圈大的资金流动已经完全被银保监会掌握,而且现在的联合管理效率已经大大提高。
同时,从央行一些列的布*来说,都是尽可能避免资产泡沫的扩大。
而且央行发明了再贷款再贴现这个手段之后,甚至连降准都一推再推。对于资本在金融市场的空转是千防万防。
同时,经历了五年的洗礼,资本市场的机构化程度已经大大提高了。虽然现在非常多的股票都有了巨大的泡沫,但都起码要比乐视网的资质要好很多。
当然,也造成了一个问题,就是所有的新成立的基金没得选,都把市场仅有50来只核心的白酒、医*和科技股翻来覆去的买。而且买入之后都坚决持有。所以造成了创业板一路缩量一路大涨。
所以,从交易的手段来说,我们可以选择的越来越少。我觉得唯一可选择的就是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新股了。这个版块,机构和我们是平等的。
五、总结
现在的创业板,位于第二浪的末尾。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前期成果。我们把19年12月到20年3月称之为第一浪,3月到现在称之为第二浪。虽然今天继续大涨,但是形态上越来越接近今年3月。
当前,外部出现大的动荡以及政策出现大的转向可能性都很小。所以第二浪到第三浪的调整一定会有,但远远弱于第一浪到第二浪的调整。整个七月一边发新股一边调整,是非常良好的形态。
三大相同点,决定着创业板的牛市还将继续。同时,创业板和主板的分野将继续拉大。
一个不同点,决定本轮牛市要远远长于短暂的15年牛市。当然,高度和疯狂程度也有所不及。同时,对于散户来说这个牛市很痛苦,因为钱全都被抱团的机构抢走了。
我们一定要想一想新的途径,而不要去给机构接盘。还是那句话,对于散户来说,即将到来的新股热潮,才是我们真正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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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a和创来自业板b的区别是什么
1、风险差异:创业板b有一定的杠杆性,通过向a支付利息获得a资金的使用权来扩大杠杆,支付利息后的总投资损益全部由b份额承担。2、收益差异:因为存在杠杆,行情有利时创业板b的收益倍增,但创业板a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3、实际上,创业板a和创业板b都属于等级基金,投资门槛高,必须满足30万资金门槛。
创业板b基金和创业板基金有什么区别
创业板B是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B基金。他的母基金是跟踪创业板指数的,然后根据一定的比例分为A份额和B份额,A份额为稳健份额,B份额为激进份额。 4只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金分别是易方达创业板ETF联接、易方达创业板ETF、融通创业板、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 其中分级基金只有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AB合起来就是创业板母基金,A的放大杠杆就是B类给的
什么是A股?什么是B股?什么是创业板?什么是中小板?什么是蓝筹??哪位大神解释一下???谢谢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是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较小型公司,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设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全球最著名的创业话配相尽排报婷普状事板市场是()。A、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市场B、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C、日本佳来自斯达克市场D、香港创业板市场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