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始知蓬莱近
无为总觉咫尺远

房地产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房产公司将房屋过户到股东名下要交什么税?)

房产公司将房屋过户到股东名下要交什么税?

其实就是跟买卖商品房是一样的,交契税就行了。

股权收购商业房地产项目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股权收购中收购方应该不用交什么税的。资产收购就麻烦了,如果未竣工的话,办理在建工程转让,有产证了的话,算是商品房过户了,契税什么的一大堆。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有哪些

股权转让分为公司股权转让和个人股权转让,以下分别分析两种股权转让的税费种类。1、公司转让股权涉及以下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2、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据此,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转让股权价格公允,与股权投资成本和合理费用之和持平,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股权转让价不公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地产公关谁村静测究乎圆司转让股权溢价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地产公司转让股权溢价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该收土地增值税吗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见,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据此,股权转让不涉及土地增值税。但随着《国家税务总*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文件出台,让原本简单、明确的政策变得复杂起来。腾讯众创空间国税函[2000]687号文件规定:你*《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0〕32号)收悉。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房地产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法律分析:需要缴纳。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定涉及了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等,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00%股权转让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指扒神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唯亏、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此薯,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以房产投资入股后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题】超市以房产投资入股后转让要缴纳营业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的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以房产投资入股后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第三条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国家税务总*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90号)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法规,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结合国税函[1997]490号及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规定,从以下四个层面掌握文件精神: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2、以不动产、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3、以无形资产中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4、单纯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再问:怎样理解单纯的股权转让这一含义?如按本案例,先以房产进行投资取得公司股权,若干年后因营运情况不佳,转让该项股权,是否可以理解为单纯性的股权转让?再答:股权是指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转让的对象是股东的权利,通常要在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以房产或其他资产作为投资成本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若干年后因营运情况不佳,转让该项股权。发生在新老股东之间的此交易事项,属于单纯性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必须先完税?要交哪些税?

目前,多地税*针对股权转让,要求必须先完税后转让,并且也随之加大了对股权转让行为的稽查力度!

01

个人股权转让前必须完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上海市税务*、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

《通告》明确,自2022年12月20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必须持有税务机关提供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

02

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

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

根据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

03

股权转让常见的8大问题

由于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税务、工商、财务等各个方面,故实务操作时极易出现各种无法预料的状况,小编整理了股权转让过程中常见的八大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0元”转让股权吗?

答:这种说法不正确。

股东实缴出资额=转让财产原值,

转让财产原值为0,不代表转让价格可以为0。

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而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有权核定转让价格。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视为有正当理由:

三、违约金、补偿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吗?

答:属于。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四、股权转让所得怎么计算?

五、哪些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答:两种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有可以合理节税的方法吗?

答:针对不同情形可参考下列方法:

1、利用并购重组中的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之间并购重组形成的股权转让可暂不缴税,如通过股权收购、合并、分立、划转等方式,可以加以利用,以实现合理延迟纳税。

2、对个人转让股权可利用“合理低价”方式达到少缴税

详见问题二。

3、“股权转让”变为“先减资再增资”

老股东按合理价格减资,新股东按合理价格增资,实现新老股东之间的过渡,该方式下新老股东之间由于没有直接股权转让行为,也就没有转让所得,征税也无从说起。

但是,所有的税务筹划都应当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否则,一旦触动红线,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4、采用“先分后转”的方式,具体如下

七、个人转让股权,在纳税申报方面有什么规定?

1、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八、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资产评估吗?

答:被投资企业账面有以下资产,且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时,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

九、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小贴士:

(1)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2)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据实确认,但也存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的情形,以下表列示。

十、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非上市),股权原值的确认标准如表所示

注①: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小贴士: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来源:梅松讲税。如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重大变化!即日起,股权转让必须先完税?要交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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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多地税*针对股权转让,要求必须先完税后转让,并且也随之加大了对股权转让行为的稽查力度!

01

个人股权转让前必须完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上海市税务*、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

《通告》明确,自2022年12月20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必须持有税务机关提供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

实际上,上海并不是第一个要求个人转让股权先完税后股转的城市。此前青岛、天津、广西、深圳、湖南、广东、北京、湖北、安徽、重庆、兰州、四川等地均已发布相关规定。

02

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二、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

四、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

03

股权转让常见的8大问题

由于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税务、工商、财务等各个方面,故实务操作时极易出现各种无法预料的状况,小编整理了股权转让过程中常见的八大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0元”转让股权吗?

答:这种说法不正确。

股东实缴出资额=转让财产原值,

转让财产原值为0,不代表转让价格可以为0。

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而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有权核定转让价格。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视为有正当理由:

三、违约金、补偿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吗?

答:属于。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四、股权转让所得怎么计算?

五、哪些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答:两种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有可以合理节税的方法吗?

答:针对不同情形可参考下列方法:

1、利用并购重组中的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之间并购重组形成的股权转让可暂不缴税,如通过股权收购、合并、分立、划转等方式,可以加以利用,以实现合理延迟纳税。

2、对个人转让股权可利用“合理低价”方式达到少缴税

详见问题二。

3、“股权转让”变为“先减资再增资”

老股东按合理价格减资,新股东按合理价格增资,实现新老股东之间的过渡,该方式下新老股东之间由于没有直接股权转让行为,也就没有转让所得,征税也无从说起。

但是,所有的税务筹划都应当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否则,一旦触动红线,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4、采用“先分后转”的方式,具体如下

七、个人转让股权,在纳税申报方面有什么规定?

1、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八、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资产评估吗?

答:被投资企业账面有以下资产,且占总资产比例超过20%时,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

九、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小贴士:

(1)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2)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据实确认,但也存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的情形,以下表列示。

十、股权转让原值如何确认?

个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非上市),股权原值的确认标准如表所示

注①: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小贴士: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来源:梅松讲税、财会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房地产业涉税知识纲要【更新2023·2·16】  

2023继续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土增清算审核:房地产开发成本

十八个税种计算公式汇总(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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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

近年来,随着并购重组等交易的增加,股权转让越来越多,特别是包括VC、PE在内的各类投资者,公司实现成功上市(挂牌)后,也大都通过股权转让套现一跃成为亿万富翁的。在此背景下,税务机关加大了对限售股等股权转让的税务稽查力度,股权转让中的涉税事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任性”了。在这样的情形下,股权转让税收筹划空间何在?

01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

1、增值税

个人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可以免征增值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也就是说,作为金融商品转让的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顾名思义,是企业缴纳的。但是印花税不一样,双方都交,所得税是转让方交!公司转让股权时,应当按照转让财产的所得税项目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与收入有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3、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按照“财产转让的收入”规定,按照20%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提醒:被投资企业不用缴纳印花税,没有代扣代缴义务,股权受让方自行办理。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应当根据《产权转让证书》进行评估,证书持有人按照载明金额的万分之五申请贴花。和个税一样,如果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缴纳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如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房地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以认定股权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的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股权转让中,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区分转让股份的是个人还是法人

非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会涉及到的主要是所得税,但由于主体不明确,所以要分对象,分清转让股份的股东是个人还是法人,看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2、一般情况VS特殊情况,实际>形式

例如,一些企业以买卖股权的名义进行住宅买卖,那么土地增值税也被征收。因此,进行股权转让操作要注重实质原则。如果通过直接转移全部所有权,来达到房地产买卖的目的,依旧可能被征税。

3、注意出资问题,避免瑕疵

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应当注意承担的责任。受让人股东转让方出资不足的,要看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届满,老股东未出资的,应当要求老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再转让。尚未到约定的出资期限的,与原股东协商,确定该部分出资义务由谁完成,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

02

典型“税筹方案”

1、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真实交易和提交给税务机关的是两份不一样的合同,典型的如用一份平价转让合同提交给税务机关。 

2、虚假评估。在涉及到转让标的不动产占比较大的情形时,通过虚假资产评估报告,降低转让标的的价值,减少所得税。 

3、不代扣代缴,不纳税申报。这也是一种“税务筹划”么?没错,特别是在税务机关和工商等信息不通畅的情况下,在涉及个人股权转让中,负有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机构或个人没有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也不纳税申报,蒙混过关。 

4、制造虚假交易。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进行股权转让前,签署其他交易合同,比如借贷等,冲抵交易,转移资金。 

这些“税务筹划”不仅涉嫌违反公司法、会计法、评估法等,而且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筹划行为,这些方法得逞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二是金融机构资金监管有漏洞。

而目前这两个空间都被大大压缩:

一是金三上线以及税务*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化,税务机关信息收集能力大大提升。

二是国家正在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大额资金境内外转账需要面临包括税收等方面的层层审查。

在此背景下,传统“税务筹划”正走向寿终正寝,需要寻求合法的税务筹划途径。

03

合法的税务筹划途径

1、正当理由低价转让个人股权。何为“正当理由”,国家税务总*公告2014年第67号给出的四个情形,典型的如:相关法律、**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股权低价转让实质上就是使交易价值与实际情况更相符,要注意这种情况适用于具体公司,而报送的资料也要与实际相符。

2、恰当运用“核定”法。67号文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但是,对于核定方法,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从之前的各地实践来看,比如,陕西省税务机关会结合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银行存款日记账、实收资本(股本)账面记录,公司章程,等经审核比较后核定原值,海南省按照申报股权转让收入(15%)的一定比例核定计税成本。

3、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区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从2010年开始,对于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减持行为,更曾一度发生过所谓“鹰潭模式”和“林芝模式”事件,大量股权转让方成功避税,涉案金额达几十亿元。

4、通盘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税。对于间接持股的股东,应该通盘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税,而不是就个税论个税,可以积极争取行业性、区域性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实现个人整体税负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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