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导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什么叫标的公司?什么叫目标公司?
标的公司指收购行动中的对象公司。所谓目标公司,是指在并购行为中,因合并而被吸收或被收购其股份或资产的一方,是相对于合并公司而言的。目标公司的选择对于企业重组成功与否非常关键,因此要正确筛选合适的目标公司。拓展资料:企业重组是一项风险很大的活动,正确选择目标公司成为企业重组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必须选出满意的目标公司作为并购对象进行重组。所谓满意的目标公司,是指并购企业从众多目标公司中选择出适合并购企业经营战略的公司。标的(注音:biāodì),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参考资料:目标公司标的
标的是什么意思?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很多招投标人都不太了解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今天保标招标小编就重点给大家讲一下标的和标的物的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什么是标的?
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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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什么是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2、不一定共存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诉讼标的金额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金额是根据民事纠纷涉及到的财产纠纷来确定的数额,若民事纠纷案件是财产案件,那么在计算案件受理费时,是根据诉讼标的金额或者是价额来确定原告需要向法院预先缴纳的诉讼费的。一、诉讼标的金额什么意思?1、民事诉讼标的金额是双方当事人所尽有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具体的金额,当然任何的一种东西它都是可以成为合同当中的标的物的,而具体的金额它指的就是最终的这个指向的标的物的具体的金额方面的价值。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2、若民事纠纷案件是财产案件,那么在计算案件受理费时,是根据诉讼标的金额或者是价额来确定原告需要向法院预先缴纳的诉讼费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与诉讼标的额有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对个人或者单位采取罚款措施时,应当根据其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诉讼标的额等因素,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内确定相应的罚款金额。第一百九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审理的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后按照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第一百九十八条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在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后,若是请求被法院受理,那么需要按照诉讼标的额确定需要向法院预交的受理费用。在法院审结案件之后,受理费结案后按照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
什么叫标的公司什么叫目标公司
1、标的公司指收购行动中的对象公司。所谓目标公司,是指在并购行为中,因合并而被吸收或被收购其股份或资产的一方,是相对于合并公司而言的。目标公司的选择对于企业重组成功与否非常关键,因此要正确筛选合适的目标公司。2、企业重组是一项风险很大的活动,正确选择目标公司成为企业重组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必须选出满意的目标公司作为并购对象进行重组。所谓满意的目标公司,是指并购企业从众多目标公司中选择出适合并购企业经营战略的公司。3、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交易中到底啥叫标的相关
https://share.weiyun.com/c0ac42a65faac26f3bae6b1f5746cc9d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里面有这么一句话:
上交所对应9.10条
也就是说除了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之外的,需要按标的相关进行累计,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是需要胡子眉毛一把抓的,其他的需要胡子眉毛分开抓。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比如上市公司一年内设立了好多好多公司,但是都不相关,所以按同类交易标的相关的原则来计算,哪怕好多好多公司加起来累计对外投资的金额很大了,也是不需要审议披露的。在深交所的咨询易上,还真的确实有人问过这个问题:
但是吧,如果通过这种方式,每年扔出去好多好多钱,总还是觉得有点心慌慌不是。
所以小多金服在有一期的文章中建议到还是谨慎判断:
当然了,关于标的相关的,深交所咨询易还有如下的问答可以供参考:
上图强调了设立不同主体的股权投资行为不累计。同样,下图的几个问答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那么你说了这么多,有没有上市公司交易标的相关进行累计的案例?
有!
我觉得写得最细的一个案例是金亚科技的,供参考:
有没有哪家上市公司因为一年内设立了好多好多子公司(不相关),没有履行审议披露义务而被处罚的??目前没有!!
那么有没有哪家上市公司一年内设立了好多好多子公司(不相关),没有履行审议披露义务也没事的??有!!一般工程类的上市公司都会存在这种情况,一个工程对应一个项目公司,具体哪些家我就不说了,大家自己找下。
还是那句话,如标的为股权,主要关注是否为同一目标公司的股权,比如先设立再对其进行逐步的增资,都算做标的相关,减资或者转让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等也是一样,只要是围着一个公司在折腾的基本上都可以算入累计合并计算的范围。
如标的为资产,主要关注相关资产之间的整体性及关联性,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相关资产进入或形成时的状态、实际运营中相关资产是否构成一个密不可分的资产组等。
好了,今天关于标的相关的说明就到这里,希望对你有帮助。
保险标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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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
当涉及到保险合同时,“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具体对象、利益或风险。它可以是各种物品、财产、人身、责任或其他特定风险。
保险标的的描述和定义在保险合同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决定了保险公司在出险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范围。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需要清楚地描述和定义保险标的,以确保双方对保险范围和保险责任有明确的理解。
举例来说: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可以是房屋、汽车、商业建筑、库存等具体财产。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标的可以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伤残等。
在责任保险中,保险标的可以是对他人造成的***害或意外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如雇主责任保险、公共责任保险等。
保险标的的明确定义对于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索赔时的解释非常重要。它确保了投保人购买的保险与其需求和风险相符,并且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来评估风险和制定保险政策。
工程材料采购中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是什么意思
行业知识|标的是什么意思?详解标的
招标投标的标的,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对招标人而言,它是采购的对象;对投标人而言,则是出卖的对象。从国内及国际招标投标的实践来看,招标投标的标的应当包括货物、工程、服务三类。
货物是指具有一定的物质形态、占有一定空间、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用于交易的物质。货物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种类物和特定物;原物和孳息;动产和不动产等。作为货物的不动产与工程不同,是指已经成为成品的建筑产品。招标投标制度是起源于货物招标的,时至今日,货物仍是招标最主要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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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结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对于民事纠纷来说,民事纠纷包括我们常见的一些合同纠纷,或者是工程款纠纷,对于这些民事纠纷来说,法院在审判完毕后,往往需要对案件进行一个结束,那么法院塌码结案的过程中应该如何去进行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法院结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族简思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法院结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结案标的额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的数目。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二、中级法院管辖哪些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三、行政诉讼判决有哪些种类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兆衫裤的;5滥用职权的。(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1)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2)有下列情形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消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院结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法院如果要结束相关的案件的审理,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