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条件及流程?
一、科创板上市条件是什么?
企业如果想在科创板上市需要满足五个基本条件,然后有五个标准,满足条件后符合任何一个标准都可以上市。
在科创板上市的五个基本条件是:
1.符合《注册办法》的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市的行政处罚,也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市的调查,且未得出明确结论。
3.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对于股东持股比例可以达到转板公司发展股份企业总数的25%以上;转板公司进行股本总额已经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公众参与股东持股比例在10%以上;
5.市值和财务指标符合《科技板块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二、科创板上市有哪些标准:
1.市值净利润:市值预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正且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市值预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正且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研发投资市值收入: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研发近三年累计投资不低于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15%;
3.市值收入现金流量: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市值收入:市值预计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5.自主进行招生: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发展相关**部门批准,市场经济空间大,已取得一个初步研究成效。医*行业企业至少需要一个核心产品获批进行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应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和相应条件。
三、科创板上市的流程
1.发行人委托保荐机构需要通过上交所发行企业上市审核管理业务信息系统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上交所将在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成为受理,并在网站上公布(发行人的更正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 在上交所接受上市申请文件的同一天,发行人应当在上市申请文件发行后10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建议稿和报约验证版本(不得包含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3.交易所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3个月内批准或不批准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回复上交所审计查询的总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4.证监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履行发行登记手续,并就是否批准发行人的登记申请作出决定。(主要关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审计内容是否有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创业板新股怎么申购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有哪些
直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购申请书即可。申购条件如下:(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但对业务要求可能较严。按照目前中国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企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而中小高科技企业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法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所以,创业板市场应适当放松对公司股本总额和发起人拥有股本总额的限制,从而尽可能让规模偏小、缺乏资金、但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上市。创业板市场是为那些具有活跃业务记录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
科创板来啦!解读科创板上市规则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立足全国改革开放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资本市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工作。
今天我们来解读一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看看怎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科创板上市?我们未来面对的科创板投资标的又会具有怎样的有别于主板上市公司的特点?
科创板上市重点推荐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高端装备领域
新材料领域
新能源领域
节能环保领域
生物医*领域
以及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首先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市值及财务指标方面,上交所一共给出了五套标准,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应当至少符合五套上市标准中的一套。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第一套标准,也是五套标准中唯一一套对净利润有要求的标准,这里的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取低的为标准。例如净利润是1个亿,今年企业收到1千万的**补助,那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的净利润是1个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是1亿1千万,非经常性损益未必都是减分项,也有加分项,这类加分的情况下看低的,就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的净利润。反之,如果非经常性损益是减分的,例如净利润1个亿,今年商誉减值计提3千万,那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的净利润是1个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是7千万,此时看低的,就是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
*物临床试验分为I、 II、 III、 IV期临床。按我国*政法规定义:I 期临床研究为安全性研究,摸索人体对*物耐受性、给*方法、剂量、*代动力学的临床研究,主要在健康人体进行,细胞毒性*品(如抗肿瘤*)在肿瘤病人身上进行,一般每个I期临床研究需要20-30个病例。II 期、III 期和IV 期临床试验一般选择患有目标适应症的患者。II 期临床为初步摸索适应症和疗效,可以设计为对照或者开放试验,试验组病例一般不少于100例。III 期临床为主要的说服性临床试验(相当于美国的PIVATOL试验),通常要设计为以活性*物为对照的随机双盲试验,需要120对(国外已经上市)或者试验组不少于300例(一类新*),要得到有统计学意义的结果才能获得SFDA的批准上市。IV期临床研究是新*上市后进行的临床研究,一类新*要求进行2000个病例的IV期试验。
参照五套标准我们会发现,科创板上市标准里并未强行要求企业必须处于已经盈利的状态,而投资科创板企业面临的企业经营性风险也主要表现在:
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风险高以及严重依赖核心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少数供应商等特点。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
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红筹企业、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
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规定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或者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同股不同权的情况),这两类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方面至少符合两项标准中的一项: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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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可以为我所用的九条科创板上市规则
2019年3月1日,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该规则并不直接适用于已上市公司,但诸多条文源于其他板块的现行规定,又有所增补、删减和诠释。作为一项代表最新监管导向的规则,学习《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现行其他板块上市规则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01
科创板对勤勉义务的明确认定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4条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以下勤勉义务,不得怠于履行职责:
(一)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事务,审慎判断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应当审慎选择受托人,授权事项和决策意向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全权委托;
(二)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等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问题和风险,不得以对公司业务不熟悉或者对相关事项不了解为由主张免除责任;
(三)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纠正和报告公司的违规行为,支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四)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小多说:
相较于《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具体规定,董事勤勉义务一直处在相对模糊的状态。科创板规定是证券监管部门首次单独就董事勤勉义务做出具体规定,对于促进董事履职具有指导意义。
02
将“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纳入重大性判断标准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小多说:
尽管已有较长实践,但科创板的这一规定仍是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层面,首次将投资决策影响纳入重大性判断标准,对于完善规则逻辑严密性,指导上市公司判断信息是否重大应披露具有重要作用。
03
完善了对完整性原则的表述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5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充分披露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不得有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材料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小多说:
信息披露完整对应不得有重大遗漏,但过往规定突出的是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科创板规定将内容完整,扩充为充分披露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丰富了完整性原则的内涵。
04
就触发信息披露时点但暂不披露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7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事项;
(四)其他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形。
上市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即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公司可以暂不披露,但最迟应当在该重大事项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对外披露。
相关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导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相关筹划和进展情况。
小多说:
关于信息披露及时性中的时点问题,按照传统的三项标准中哪一项最早达成即触发披露的要求,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理应知悉重大事件的时点通常就是最早的触发时间点,比如先通知董事召开董事会,后形成董事会决议。但实践中,上市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董监高知悉时就立即披露,的确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科创板规则以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为前提,配合相应救济措施,完美地解决了现有规则中的难题,也符合实践。
05
明确非交易时段发布新闻与合规信息披露的关系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4.3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应当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小多说:
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目的在于防止不公平披露,避免部分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决策。如果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非交易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应披露信息后,又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的,所有投资者仍有机会在交易开始前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获悉信息,并不违反公平披露要求。
06
明确委托理财的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13条
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第7.1.2条第二项或者第7.1.3条第二项。
小多说:
科创板规定以期间最高余额而非发生额作为委托理财成交额的计算标准,有助于还原交易本相,防止误解,降低上市公司正常财务经营行为的披露成本。
07
租赁或委托管理资产区分方向确定计算基础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14条
上市公司发生租入资产或者受托管理资产交易的,应当以租金或者收入为计算基础,适用第7.1.2条第四项或者第7.1.3条第四项。上市公司发生租出资产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资产交易的,应当以总资产额、租金收入或者管理费为计算基础,适用第7.1.2条第一项、第四项或者第7.1.3条第一项、第四项。
受托经营、租入资产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租出资产,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视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小多说:
科创板规定区分交易方向,将实际流入上市公司或从上市公司流出的资源金额作为交易额计算基础,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08
明确关联交易的原则要求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条
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小多说:
关联交易的良好初衷往往是降低交易成本,展现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科创板规则从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四个方面揭示了监管部门对此类交易的关注重点。
09
关联交易的豁免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1条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薪酬;
(四)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或者拍卖,但是招标或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五)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六)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
(七)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
(八)上市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
(九)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小多说:
科创板规定修订了关联交易豁免情形,明确规定“招标或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这一调整意在确保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的落实。
-END-
往期文章
科创板上市规则及要求
科创板上市规则的征询意见稿昨晚出台,因为感冒今天早上才看到,目前的要求目测一下觉得不算低。
1、上市标准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我国证券法有关的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首发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4亿元的,首发比例为10%以上。一部分是详细的规则:(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的条件。
上市条件的净利润是扣非后孰低原则。
2、既然有了科创板,那么是不是可以向主板那样,谁都可以去炒一把呢?
其实和主板还是有许多不一样的地方,比如个人投资科创板的条件是(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此可知,个人投资科创板开户时候,还是需要审核的,科创板因为部分企业为尚未盈利企业,所以属于风险高于主办的企业,对于个人投资者进行限制,明显也是考虑到高风险高收益只适合具备投资能力的个人客户。其实这一点让人觉得像是新三板的创新板在主板交易的错觉。
3、科创板的交易方式也和主板略不同,交易方式为三种:(一)竞价交易;(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本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三)大宗交易。特别是第二种是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征求意见稿结束后的细则出台。
4、科创板的涨跌幅比例为20%,现价申报买卖,单笔申报不小于200股,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的单笔是100股,科创板明显加大了交易力度。
5、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等股东除承诺上市后36个月不减持所持有的首发钱股份外,又增加了新规定,在二级市每年减持1%以内的首发前股份外,均应当通过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对于PE、VC也可非公开转让,这样促进了投资机构的退出。
6、因为科创板允许尚未盈利企业上市,因此对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但上市满5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不再适用前述规定。
对于券商来说,持续督导期也有延长,上市当年剩余的日期和其后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7、关联交易的披露也从严调整,披露标准从0.5%下调至0.1%。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的标准从5%下调至1%。
8、科创板对于网下发行和股权激励的定价也做了相关规定。
9、对于科创板规定了严格的终止上市条件
总之,科创板征询意见稿,让人觉得条件蛮高的,但是对于高科技创新行业也是一条很好的融资渠道。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科创板中一签多少股?
科创板中一签为500股。根据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上海市场持有市值确定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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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解析:【小花老师解析】本题考查科创板的上市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上市条件,其中主要的上市条件包括:(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并非5000万元),Ⅱ项正确,Ⅲ项错误;(2)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并非10%以上),Ⅰ项错误;(3)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规定的标准等其他条件,Ⅳ项正确。综上所述,Ⅱ、Ⅳ项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选项。
科创板上市制度是什么?
科创板上市规则:
1、公司的预计市值不能低于10亿元,最近两年公司的净利润必须为正数并且累计净利润不能超过5000万元;或者公司预计市值不能低于10亿人民币,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为正数并且营业收入不能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能低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最近散发的研发投入合计不能低于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比例的15%。
3、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能低于3亿元人民币,并且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能低于1亿元人民币。
4、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能低于3亿元人民币。
5、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需要经过由国家有关部分批准。医*行业必须要取得至少有一项一类新*二期临床试验批件,科创板企业定位和其他企业相比较必须要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以及满足其他条件。
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区别是什么?
科创板上市定位明确,注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公开,上市门槛和投资要求的设置上综合平衡风险和流动性,拥有系统完善的信披机制和退市制度;而新三板作为场外试点注册制的板块,上市定位不清晰,注册审核流程简易,上市门槛宽松,缺少体系完备且执行到位的信息披露和退市制度,市场流动性匮乏。科创板与新三板在上市定位、上市门槛、注册审核流程、投资要求、交易方式、信息披露和退市监管上都存在显著差别。01、科创板与新三板上市定位的区别科创板是首个场内试点注册制的增量板块,定位于服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等六大领域。新三板属于场外市场,其成立之初主要服务北京中关村的高科技企业。2014年1月24日,新三板正式宣告成为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市场,至此,新三板的上市定位已不仅仅*限于高科技企业。02、科创板与新三板注册审核的区别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审核进度全流程电子化公开,企业需要经历提交申请、受理、问询、上会、注册等多个环节,尤其是多轮问询的公开,在“问出一家真公司”的同时,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拟上市公司。新三板的注册审核流程则明显更加简易宽松,挂牌流程相对简单,企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挂牌申请材料后,全国股转公司有针对性地提出问询,企业和项目组反馈之后,若无问题,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无异议函”后即可办理股权登记和简称、代码分配。03、科创板与新三板上市门槛的区别针对不同性质的企业,科创板设置了不同的上市标准。如针对境内同股同权的企业,设置了五套以市值为核心的上市标准,具体指标涉及市值、营收、净利、现金流以及研发费用等多个指标的多种组合,且随着企业经营稳定性的降低,对市值等指标的要求就越高。相比之下,新三板的挂牌要求则宽松得多,多为规范性的定性要求,如果仅仅是挂牌,硬性量化指标仅需经营满两年。过低的挂牌门槛,导致新三板企业良莠不齐,多数质地一般。04、科创板与新三板投资要求的区别科创板对个人投资者设置了2年以上投资经验和50万元总资产的投资门槛,并没有特别针对机构投资者设置相应要求。新三板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均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其中个人新三板开户条件是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和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明显高于科创板。过高的投资者门槛,使得一般只有规模较大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三板交易。05、科创板与新三板交易方式的区别科创板的交易方式更加多样,除了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外,科创板还新增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成为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新三板以做市交易为主,以促进市场流动性。同时,新三板企业挂牌时无公开发行环节,挂牌初期多数企业股票成交低迷。06、科创板与新三板信披和退市监管的区别科创板建立了系统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退市制度,其中退市制度总体比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情形更多、也更加彻底。新三板虽然挂牌公司所有拟披露的信息都需要经过主办券商的事前审查,但并没有对后者在此环节中担负的责任作详细规定,信披违规处罚力度也较轻。同时,新三板也没有完备而严格的退市制度,导致其新陈代谢并不顺畅。
科创板上市规则?
科创板是中国证监会在2019年设立并试点的股票市场,旨在为中国科技领域的高成长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开放的融资渠道。相比于传统A股市场,科创板上市规则有一些不同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定向发行:科创板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等方式选择特定投资者进行股份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条件:科创板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最近两年营收总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研发费用占营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5%等。
上市财务指标:科创板上市公司需要发布完整的财务报告,并满足一系列财务指标要求,如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率等。
行业限制: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涉及高科技、生物医*、新能源等行业,但受到一定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科创板上市规则和标准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具体的实施细节可能需要参考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证监会的公告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