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吗
你好!企业清算期间,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未丧失其法人资格,但企业只能在清算业务范围中开展活动,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从事新的经营活动,企业能力受到强制法的限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关于基金合同终止后的清算应该怎么做呢?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依照第1款的规定.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是指出现导致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或者约定情形时,依法清理基金财产的活动。基金合同终止的最直接结果表现为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条的规定,负责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这既是基金管理人应尽的职责,也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对清算组成立时间的约定,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将清算组成立起来。清算组成立后具体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等工作。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财产清算的主要程序是:1.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由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其他任何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进行处理和处置;2.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核查和确认,也即进行清产核资,以查实和确定基金财产;3.清算组在对基金财产清理、核查和确认的基础上,编制基金财产账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4.清算组负责对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主要是将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卖出变换成现金;5.清算组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剩余基金财产的分配;6.分配剩余基金财产后,清算组应当制作基金清算结果报告,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7.最后由清算组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依照第2款的规定,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具体来讲,基金清算组成员应当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依照第3款的规定,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由于基金财产清算涉及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应当经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后要将清算报告报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应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企业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怎么写?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工商*,他们有具体的文件模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明确,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3、问题中的情形不属于强制清算范围。参考资料华律网.华律网[引用时间2018-1-11]
合伙合同的终止和清算有什么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合伙合同的终止和清算有什么规定问题解答如下,合伙合同的终止和清算有哪些规定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根据《合伙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定有存续期间的,则于该期间届满时,合伙即归解散。但若合伙合同所定的期限届满后,合伙人仍继续其事务的,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合伙合同。(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伙合同中约定有合伙解散事由的,当该约定事由出现时,合伙也就解散。(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系基于全体合伙人的意思而成立,当然也得基于全体合伙人的意思而解散。不论合伙合同是否定有存续期间,均可因合伙人的全体同意而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所谓合伙合同所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包括自始不能完成及中途不能完成。合伙皆有其存续目的,若其目的已达到或确定不能达到,合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理应解散。(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的清算(1)合伙清算的概念和清算人的确定合伙合同终止后,须进行清算。合伙的清算是合伙解散,了结合伙法律关系,以消灭合伙的程序。根据《合伙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2)合伙清算的内容清算人执行的清算事务包括了结进行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及分配剩余财产等。根据《合伙法》第六十条规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①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偿顺序和其他有关事项①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约定或者规定的比例(见前述)进行分配。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前述规定的连带责任办法办理。③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④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
民办学校终止由谁进行来自清算
民办学校终止时,要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根据终止情形的不同,清算分为以下几种:1、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2、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风险提示: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风险提示: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民办学校破产清算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民办学校有哪些权限?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四)对受教育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犯。风险提示: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六)依法接受监督。设立民办学校需要什么条件设立民办学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五)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六)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风险提示: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民办学校的校长有哪些职权民办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风险提示:我国的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其校长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企业清算是什么意思呢?
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企业清算是企业在终止过程中,为终结企业现存的各种经济关系,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变现、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则对企业清算作出了规定。公司解散、歇业以后,公司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无承受者,所以,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
《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该条款属于下列哪种规则?
很明显,这个法条中用了“应当”的字眼这样的规定为命令性规则如果法条中有“不得”等字眼才是禁止性规则~
企业经营状态正在清算中是什么意思
大家在查询某些公司经营情况的时候,可能会发现有的企业是清算的状态,那么企业状态是清算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企业状态是清算是什么意思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企业状态是清算是什么意思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二、企业经营状态有哪些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三、企业清算状态可以营业吗不可以,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不可以进行经营活动了,以下是非经营的状态:1、企业当期已度在进行清算;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3、企业已确定在答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企业状态是清算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企业状态是清算意味着公司处于破产阶段,企业状态包括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八种,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公司清算审计是什么
一、清算审计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二、清算审计内容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容是审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审计后的会计科目结转,从行业会计科目转入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审计结果用于清算组对债权人报告资产变现及清偿债务的核算的实际情况。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4、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5、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作了依法处理。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8、第一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三、清算审计特点1、企业清算必须具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立项批文。2、企业对债权债务清算偿付的登报公告。3、成立债权委员会确认清算的资产计价和资产分配方案。4、企业终止经营时的会计报表及财产清册移交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5、企业清算期,由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财产进行清算后编制清算期的资产负债表、财产分配表,申请清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