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重组是什么意思?
易方达重组分级基金(161123)成立于2015-06-03,是具备杠杆机制的股票分级基金,该基金注重并购重组概念的投资机会,并力图取得超额回报。
破产重组和资产重组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1)重组是公司本身主动的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引入第三方资金以挽救公司经营(2)重组方式通常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旦渗置换等(3)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2,重整属于法律上公司破产后的救济措施之一,目前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1)重整是在公司咐历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2)重整计划是由债务人提出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通过实行(3)如果重整计划未通过,则意味公司进行破产程序这就是破产重组和资产重组的区别衡迟搜。
解释一下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分别啥意思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法律的监督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资产剥离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资产注入“资产注入”通常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把自己的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
股票重组上市于股改是一个意思?重组上市股票如何交易!有什么限制?
股票重组上市与股改不是一回事。股票重组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权或者资产发生了重新组合并因此而申请停牌,资产重组完成后重新申请上市。而“股改”是特指“股权分置改革”,对人为区分为***股、法人股、个人股并因此而设定的有的可以流通、有的不可以流通的状态进行改革,统一为全流通股份的过程。
资产重组: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划拨变增资?
为什么,先成立公司后划拨资产?
为什么,要转两圈转让股权?
为什么,划转/分立等都带“人和债”?
分情形
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各类股东涉税:
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
非居民企业(境外公司)
合伙企业
区别
如:资产收购、资产划转、非货币投资涉税有什么区别?
增值资料
各类资产重组政策及案例Word版本(100页)
时间:11月26日:9-12点
单次报:119元/99元(会员或报过线上课)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资产重组?
以下情况下需要资产重组: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聘请***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二、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证监会核准:(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四)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五)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六)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本款第(一)至第(五)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七)***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税法大全】什么,是资产重组
第一部分,上市公司公告的资产划转公告
陇上税语注:
如我们以前所述,有的地区对含负债的资产划转不允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如果不含相关负债,则划转中增值税将不能适用不征税政策。本次资产划转未提及是否含有负债,假如本次划转允许同时适用增值税不征税政策,但是2011年13号公告及36号文的字面表述仅为“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本次划转的资产含有商标及专利技术,如果有金额,则商标及专利技术的增值税该如何处理?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划转概述
为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鼎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的业务范围,提升其经营能力,并使其获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同时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拟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部分资产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宝鼎重工。
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的资产划转事项,未进行审计、评估。本次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划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划转的具体内容
1、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
公司名称: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839073P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0,623.233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材料研发、设计、销售、技术服务与咨询;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及安装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工程总承包;铸钢件、铸铁件锻造、工艺研发,金属加工;模具的生产,起重设备、通用机械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压力容器的设计、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
(2)划入方
公司名称:宝鼎重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68005418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注册资本:13,723.868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丽霞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唐家埭村一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为划出方的全资子公司,划出方持有划入方100%股权。
2、拟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拟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的河西埭南厂区(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79.12亩)的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及部分商标、技术专利等资产,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宝鼎重工,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交割日据实划转。
公司拟划转资产情况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
名称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及工具
221,758,936.60
155,500,594.31
66,258,342.29
厂房
98,788,509.51
35,101,996.59
63,686,512.92
土地使用权
27,356,800.00
6,337,658.46
21,019,141.54
商标及专利技术
—
—
—
合计
347,904,246.11
196,940,249.36
150,963,996.75
本次划转资产权属清晰,截至基准日,上述划转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变更,根据“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公司部分员工的劳动关系将由宝鼎重工接收,公司和宝鼎重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员工本人意愿进行合理安置,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相关的员工办理相关的转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会保险。
4、价款支付
本次交易系宝鼎科技与全资子公司宝鼎重工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资产,宝鼎重工取得划转资产不支付对价,增加实收资本。
5、划转涉及的债权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相关业务协议、合同等不进行主体变更,仍由公司继续履行。对于后续部分产品的新订单,将逐步转移至宝鼎重工。
6、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其余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第二部分,资产重组政策规定
1.【税收政策】总*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公告201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税务总*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税务总*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税务总*关于***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税务总*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税收政策】总*公告2013年第66号: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公告2013年第66号
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税务总*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2013年11月19日
3.《财政部***税务总*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3月23日)(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
……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4.《财政部***税务总*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2009年4月30日)(摘录,具体内容见本链接)
一、本通知所称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5.财政部税务总*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公告2021年第21号
一、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6.【重磅新政】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7.【现行有效个税政策】国税发〔2000〕60号: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为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对于企业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现明确如下:
一、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部分,对资产重组业务的简要总结
德新税悟注:从上述文件规定中可以看出,税收政策支持企业通过合并、分立、收购等方式优化组织架构,调整资产权属,增强经营活力和偿债能力,同时保障企业职工不因为企业改制而失去工作岗位。不论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均对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行为规定了不征、免征、分期确认收入等政策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发点,是因为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发生名义上资产转移或者划转,但其实质是因为所有权变化,而资产及其对应的负债、劳动力是跟随着所有权一并发生了转移,在资产转移划转前后,资产能够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其作为业务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划转前后的功能是不发生变化的。重组过程中转移资产,和正常的资产销售处置,不论是从程序上还是从目的上看,都是有很大区别的。
相关链接:【税法大全】《企业重组改制税收政策文件汇编》(201806财政部税务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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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立案调查对资产重组或借壳有什么影响
600193创兴资源立案调查对资产重组或借壳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只是有可能被证监会施以风险警示处罚。
资产重组需要缴纳什么税
法律主观:所谓的资拍孙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袭缓链程。包括企业合并和分立、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公司资产(含股权、债权等)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基于此分析,资产重组从法律形式上看有四种:合并、分立、出售、置换。其中合并和分立的具体内涵分析如下:(一)合并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对此类企业以下简称“存续企业”),被吸收的企业解散。例如:A公司系股东X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B公司,B公司支付A公司股东X公司银行存款500万元作为对价,A公司解散。在该吸收合并中,A公司为被合并企业,B公司为合并企业,且为存续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例如:现有A公司和B公司均为X公司控股下的子公司,现A公司和B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X公司支付30%股权作为对价。合并完成后,A公司和B公司均解散。在该新设合并中,A公司和B公司为被合并企业,C公司为合并企业。(二)分立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被分立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例如:A公司将部分资产剥离,转让给B公司,同时为A公司股东换取B公司100%股权,A公司继续经营。在该分立重组中,A公司为被分立企业,B公司为分立企业。新设分立是指被分立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例如:A公司将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新设立B公司,同时为A公司股东换取B公司100%股权,A公司解散。二、资产重组税务规划的法律依据(一)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的法律依据。《***税务总*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二)资产重组不征营业税的法律依据。《***税务总*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三)资产重组免征契税或减半征收契税的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关于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同时第三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哪答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第四条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第五条规定:“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三、税务规划方案一是要享受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在发生合并、分立、出售、置换时,必须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受收购企业和合并企业。二是企业在发生合并、分立、出售、置换时,必须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交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的书面备案资料,否则,没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符号财税[2009]59号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5个条件,特别是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使股权支付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股票重组好还是坏
这要看重组本身是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还是只是个噱头只是搞名堂。如果通过重组有好的资装入公司,那就是个极大的利好,公司股票是要大涨的。反之那就没准了。比如东北证券就是从巨亏的延边公路重组来的,重组后股份涨了好几倍!吉*几次重组,依然是个烂滩子,大股东从中炒作得利,坑的都是小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