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始知蓬莱近
无为总觉咫尺远

上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的,需要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的,需要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B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①最近3年连续亏***(以最近3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②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3年连续亏***;③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④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1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⑤最近2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⑥因本规则12.4条或者12.6条所述情形财务会计报告被***证监会或者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改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仍未改正;⑦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⑧因欺诈发行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机关;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机关;⑩因本规则12.11条或者12.12条所述情形,公司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实施,但公司股票被复牌后的6个月内其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仍不具备上市条件;⑪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上市条件的;⑫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创业板股票怎么交易创业板有哪些交易规则

1、交易方式采用电脑集中竞价的指令驱动交易机制,未采用投资者中广泛讨论的类似于***nasdaq市场的报价驱动交易机制(即“做市商”制度)。之前,投资者中普遍讨论的是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否应该采用“做市商”制度的问题?“做市商”制度能有效地活跃市场的交易状况,可以克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价格波动幅度大,容易出现交易清淡的*面,但对于我国而言,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有限,能否适应坐庄的要求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咨询文件对“做市商”制度的放弃是从控制制度风险出发的结果。2、采用t+1的交易形式,即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在当日进行买卖。之前投资者讨论比较激烈的便是创业板股票是否会实行t+0的交易制度?实行t+0的确能起到活跃股市交易的目的,但同时也会极大地助长投机的氛围,而创业板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投机的市场,加上我国目前投资者的结构极不合理,投资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投资者,他们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扬弃t+0的交易形式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3、对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没有明确限制,即没有限制投资者的开户金额和每笔交易量。之前,投资者对这一问题讨论得比较多的是创业板应该限制小资金量的投资者进入,从抗风险的角度出发,这种观点无疑具有许多的支持者,但另一方面,由于交易规则中已经采用了前面两条规定,增大了股市交易清淡的可能,如果再给投资者进入股市加以资金量上的限制,将有可能形成火上加油的*面,因此,不限定投资者入市的门槛相对比较合理。二、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其区别主要体现在: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咨询文件规定证券上市首日与主板市场一样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这以后涨跌幅限制的比例为20%,而深沪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对于特殊处理的st股票实行的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为5%但对跌幅不作限制。从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业板对涨跌幅的限制还是比较谨慎,没有采取许多境外市场的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时也从市场上广泛讨论的涨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2、对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作了不同的规定。咨询文件规定,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而主板的深沪市场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深交所规定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相对于发行价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元,而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不能超过5元,上交所只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从对竞价规则的不同规定来看,创业板对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范围的规定要大得多,这一点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的充分认同,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其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时候将该股的风险充分消化,同时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后交易涨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资者首日交易的投机性。3、依据创业板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幅度达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这种措施在一个交易日只实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当日停市。这两点关于停市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个市场的风险。三、对咨询文件中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总体评价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整体上趋于保守,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这一点比较符合目前国内外的实际情况:(1)当前,境外创业板市场的整体走势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处于比较低迷的状况,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便是前期高科技网络股的爆炒,而交易制度的相对宽松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股市泡沫成份的加剧,因此,从吸取教训的角度来说应该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2)从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主板市场的投机氛围已经相当强,平均市盈率在60倍左右,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又占有90%多的比重,创业板市场由于降低了上市门槛的关系本身就具有高投机的特性,因此,从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投资状况出发,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比较合理。

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区别是什么?

上市条件不同。

上证和深证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和适用类型不同,上海比较适合于大型、业绩稳定的公司,而深圳适合中小型、正在发展中的公司。

2、职责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有:处理相应的上市申请,安排各类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的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发布市场的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包括:处理应对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的交易;监管工作;管理和公布市场的信息;还有通过***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A股、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条件

法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发布)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法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一)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境内发行人申请在本所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四)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本所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已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不得在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

1.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

2.市值200亿元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五)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本所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符合2、3条件之一的也可以在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即2、3条件与创业板和科创板一样):

1.预计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

2.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且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

3.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且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注:

u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u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上述要求。

(六)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法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3月实施2019年4月第一次修订2020年12月第二次修订)

(一)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稳定且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与创业板条件一致):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注:

u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u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五)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与创业板条件一致):

1.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法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一)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四)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以在主板和科创板上市,与科创板条件完全一致):

1.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注:

u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u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五)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与科创板条件一致):

1.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法规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2023年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股转系统公告〔2022〕53号)

(一)基础层条件

1.申请挂牌公司应当持续经营不少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外是指:

申请挂牌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少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但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1)主要业务属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互联网用、医疗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领域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产业基础领域;

(2)符合***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明确可行的经营规划;

(3)最近一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12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挂牌同时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内的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按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价格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亿元。

2.申请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3.其他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元/股,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适用持续经营不少于两年的企业,不适用第1条所指的除外企业):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者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4)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24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5)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挂牌同时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内的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按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价格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亿元。

(二)创新层条件(在满足基础层条件的基础上)

1.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2500万元,截至进层启动日的24个月内,定向发行普通股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4000万元(不含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部分),且每次发行完成后以该次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均不低于3亿元;

(4)截至进层启动日的120个交易日内,最近有成交的6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市值不低于3亿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截至进层启动日做市商家数不少于4家;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前述60个交易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万股;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2.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两年研发投入不低于25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普通股后,融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含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部分),且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3亿元;

(4)在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普通股后,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3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4家,且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均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

法规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

(一)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四)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4.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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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1、企业类型不同

2、企业规模不同

3、上市条件不同

4、资产要求不同

5、主营业务要求不同

6、对董事及管理层要求不同。

7、对实际控制人的要求不同

根据***联合证券交易所发布推征服皮倍的《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新申请人的附属公司通常获准更改其财政年度期间的条件包括...

正确答案:ACD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十一、第二十条的规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新申请人的附属公司通常才能获准更改其财政年度期间:①该项更改旨在使附属公司的财政年度与新申请人的财政年度相配合;②业绩已作适当调整,而有关调整必须在向交易所提供的报表中作出详细解释;③在上市文件及会计师报告中作出充分披露,说明更改的理由,以及有关更改对新申请人的集团业绩及盈利预测的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被公开谴责()将终止上市。A、三次B、五次C、七次D、两次

答案:A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些什么?

创业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自主创新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新市场。围绕这一基本定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的要求,以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不断提升市场效率、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在制定《上市规则》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全面强化创业板市场的规范运作机制、风险揭示机制与优胜劣汰机制,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为更好地实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目的,《上市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通过加大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力度,促进公司诚信规范运作;通过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充分揭示风险,引导理性投资;通过严格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机制,保持市场的整体素质。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创新,注重提升市场效率。在借鉴主板市场各项成熟制度,尤其是中小板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小、经营不够稳定、部分科技型公司对核心技术依赖程度较高的特点,《上市规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增强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升。三是强调市场化约束,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制度设计方面,创业板更加重视发挥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的作用,以更好地体现市场化原则,为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注册制下的交易规则变化:涨跌幅限制:股票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20%,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注册制新股上市后所有的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都将调整为20%盘后定价交易:【申报时间】9:15-11:30、13:00-15:30【交易时间】:15:05-15:30按时间优先原则以固定收盘价撮合交易。单笔申报数量:100股价格笼子: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价格范围买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临时停牌机制:无涨跌幅限制下,当日盘中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融资融券:上市首日即可风险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冠以ST;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冠以*ST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

上交所、深交所:科创板、创业板上***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021.06.22)

审议会议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会议无法继续召开的,可以暂停会议。待暂停事由消除后及时安排上***审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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